臺中男居檢偷溜7次 市府重罰100萬!不準領補償金

盧秀燕(左3)怒斥「惡行重大,一定重罰!」臺中政府衛生局除已將男子強制送至集中檢疫所。(臺中市政府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神岡區一位男性臺商1月21日自中國大陸返臺,居家檢疫期間竟多次離開住處,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市長盧秀燕怒斥「惡行重大,一定重罰!」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除已將男子強制送至集中檢疫所,今(25)日下午決定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重罰100萬元罰緩,再次呼籲居家檢疫者務必遵守規定不得外出,如有違規絕不寬貸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有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違者依《嚴重特殊傳染病特別條例》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緩。盧市長今日上午出席大里公園街道路打通工程開工典禮接受媒體聯訪時,嚴厲斥責這名臺商不顧家人、左鄰右舍及臺中防疫安全,竟一而再、再而三,在居家檢疫期間前後外出7次之多,必定嚴懲重罰,絕不寬貸;衛生局今日下午宣佈,依法重罰1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說明,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臺商在檢疫期間違規外出7次,視居家檢疫規定於無物,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決定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最高金額100萬元罰鍰;此外,男子強制集中檢疫期間將無法領取每日1,000元防疫補償,還須自付每日3,000元集中檢疫費用

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居家檢疫民衆務必遵守規定不得外出,如有違規市府絕不寬貸;居家檢疫期間如有相關需求可洽市府關護中心(04-22289111分機21696、21697、21698),市府將盡力協助市民度過檢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