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落跑 中市重罰5萬元
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具流行地區旅遊史的民衆,入境後請配合防疫政策。(馮惠宜攝)
政府規定居家隔離和居家檢疫者禁止外出,但臺中市2月17至26日統計居家檢疫期間私自外出者高達18件,其中5件分別重罰5萬元,另13件將陸續依規定裁罰,違規行爲包括外出買菜、洽公、用餐、領快遞等,擅離指定住所而觸法,由民政局與警方蒐證後函送衛生局開立裁處書。
日前中央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2月25日起實施,針對違反居家隔離者加重罰則,最低20萬至最高100萬元,違反居家檢疫措施者,也加重罰則,最低10萬至最高100萬元。
雖然罰責加重,臺中市衛生局發現居家檢疫民衆仍有多人不守規範,竟10天內被民政局揪出18人私自外出,其理由有是要外出拜拜求平安、出去買飯吃,還有人說是洽公,但因手機定位示警,一出門就被發現。
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呼籲,具流行地區旅遊史的民衆,入境後請配合防疫政策,依「旅客入境健康管理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規範,於指定住所居家檢疫14日,不可外出,若出現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應與衛生局聯繫,依指定方式前往指定醫療機構就醫,禁止自行前往醫療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