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隱身電線桿後…疑偷拍超速 88張罰單分局主動撤單

臺中烏日分局員警7月22日被民衆發現隱身電線杆後方執行超速取締,烏日分局今天表示,員警未依規定執勤予以申誡處分,當天所拍88張超速罰單,因未符合規定已主動撤單。

有民衆於7月22日騎車經過臺灣大道六段往沙鹿方向,發現一名員警坐在地上、隱身電線杆後方執行超速取締,影片被髮佈於社羣平臺,並貼文「躲貓貓大師,今天不知道幾個人被拍追焦了,臺灣大道機車道限速40,這裡還是下坡,不用催油門就會超速了」。

烏日分局表示,這名曾姓員警執行當天下午2時至4時超速測照勤務,此處測照地點前155公尺設有「警52」警示標誌,但此地點爲慢車道旁人行道,警車不宜違規停放於人行道,也不宜停放在慢車道妨礙交通。

烏日分局指出,不過這名執勤員警確有隱身於電線杆後方執法不當行爲,分局對於曾員未依規定執勤予以申誡處分;另外,當日執行時段,因執行過程未符合規定,88張超速罰單,分局已主動撤單。

烏日分局強調,對於所屬單位執行測照勤務將加強現地督導,並於聯合勤教、各項專案及各所勤教等集會時機,持續要求及精進員警執行技巧;此外,分局呼籲民衆應依照道路速限行駛,注意交通安全,避免超速衍生交通事故。

此外,烏日分局說明,員警平日在此處執行移動式測照勤務,均穿着制服,於電線杆前站立或坐姿施測,合乎測照設備在明顯且安全處所公開執法。

警方執行機動測速照相執法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