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集體開假罰單!12人列被告遭偵訊 1巡佐聲押10人交保

▲檢察官漏夜訊問,復訊後認其中1人涉犯僞造文書、貪污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目前結果尚未出爐。(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地檢署昨(4)日偵辦警員疑開立不實罰單案件,大規模搜索臺中數字分局,約談12名嫌疑人到案說明,檢察官漏夜訊問,復訊後認其中李姓巡佐涉嫌僞造文書、貪污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其餘10人分別以3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有1人請回。

檢方說,檢查官吳升峰昨日指揮中調組、中機站、警政署政風室、臺中市警局督察員,持搜索票前往臺中市第六警分局等9處所,約談嫌疑人12名、證人9名到案說明。

經漏夜偵訊,今天清晨檢察官認其中李姓巡佐因爲涉嫌公文書登載不實、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向臺中地院聲押。其餘人交保或請回。

據瞭解,李姓巡佐從警超過30年,長年任職臺中第六分局,先前還曾獲頒服務滿30年的警察獎章。

據查,本案是因近期各地頻傳有警員開單涉及弊端,警政署要求全國警察機關自清自查,臺中市警局政風處發現部分罰單有疑慮,疑將罰款金額較高的逕行舉發罰單,擅自改爲當場舉發,以此降低罰款金額,圖利被取締的對象。全案報請臺中地檢署偵辦,昨日檢察官率相關單位至臺中市第二、四、六、豐原警分局搜索,帶回相關涉案認及證人,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