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公車撞死過斑馬線母嬰 伊拉克籍夫心碎 司機一審判決出爐

臺中公車撞死過斑馬線母嬰司機一審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臺中豐原客運陳姓司機在去年底某日深夜11點多,駕駛大客車,行經北區學士路與英才路口左轉時,不慎撞上過馬路的1家3口,李姓母親及1歲男嬰當場身亡,倖存的伊拉克籍季姓丈夫目睹妻兒慘死,迄今仍悲慟。臺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姓司機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加重其刑,依過失致死罪判他1年4月,可上訴。

根據起訴書,豐原客運54歲陳姓公車司機當晚駕駛大客車,沿北區學士路自五權路往育德路方向行駛,經英才路口左轉時,與過斑馬線的30歲李姓女子、1歲兒子和33歲伊拉克籍季姓男子等3人發生碰撞事故,李女與男嬰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仍宣告不治,而伊拉克籍丈夫則受輕傷。

據瞭解,當時陳姓司機駕駛客運公車,在路口轉彎時疑未注意路況,車輛轉彎時撞倒1家3口,造成李女與男嬰雙雙身亡,其家屬心碎控訴司機車速很快,陳男事後曾向死者家屬下跪道歉;臺中地檢署根據案發路口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進行車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

檢方起訴書指出,汽車若遇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應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當天天晴、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視距良好、無障礙物,應該能注意車況。

法院指出,陳男未謹慎駕車貿然左轉肇事,造成季男妻子、小孩死亡,其創傷難以平息彌補,雙方至今尚未和解,依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判他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