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2619筆市有地遭佔 逾半未討回
臺中市長盧秀燕說,市府決定強化市有地管理,包括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加強經營管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中市有地共2619筆遭佔用,半數以上未討回來。市長盧秀燕說,市府決定強化市有地管理,包括比中央更嚴格的出售限制、加強經營管理,例如收取租金,以便增加市府收入;也設法追討被佔用土地。桃園654筆公有地也有34筆被租、佔用,財政局循司法途徑追討。
臺中市財政局指出,市府擴大清查及追蹤列管市有不動產共2619筆,總面積近32萬平方公尺、建物2千多平方公尺,遭佔用逾5成1328筆未排除,絕大多數是弱勢居民使用,無法馬上收回,市府視爲「一般正常佔用戶」酌收租金;另有60筆待處理,其中包括位在西屯區大隆路的國民黨市黨部等,因國民黨提行政訴訟,市府待行政訴訟確定後再議。
市長盧秀燕說,財政部規定國有財產逾500坪以上不出售,臺中則實施更嚴格限制,超過100坪以上均不出售,採取設定地上權、 短租等方式,強化經營管理。
議員陳俞融指出,盧秀燕的說法與過去賣地行爲形成強烈對比,5年來已出售總計5.3萬坪的市地,總金額達到504億。市有優質地段多次被拍賣,儘管市府收入短期增加,但長期來看,卻犧牲了市有地未來發展機會,無法再用於公共建設或社會福利用途。
市議員張瀞分說,市有土地閒置是陳年累積,但財政局還是應擬定處理進度,積極活化再利用,收回的也要加速拆除清理;低度利用的公有建物,有的破舊不堪,拿來標租無人問津,建議相關單位動腦筋活化,纔能有效運用。
桃園市有地部分,財政局表示,市府經管的市有及國有土地,其中租、佔用土地341筆,每半年收取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去年收入約1千萬元。財政局輔導符合讓售規定的承租戶申請承購,另按公有土地的坐落位置、面積大小及區域發展等條件,篩選適當的市有非公用土地,依規定辦理公開標售,去年出售8筆。
財政局強調,市府會定期清查市有不動產,倘爲閒置或效能低落,檢討土地使用方式或依都市計劃通盤檢討變更爲其他用途的可能性。
市議員彭俊豪指出,市政府應盤點訂出優先順序,較大面積或可收取租金的公有地趕快收回或收取租金,纔不會落人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