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

爲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消費升級和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太原市印發了《關於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通知》。9月27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相關情況。

本次活動具有諸多亮點。一是提供優質房源。鼓勵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以舊換新”活動,制定相應的“以舊換新”優惠方案,明確參與“以舊換新”活動的房源,並向社會公示。

二是提供優質服務。太原市房產局指導房地產經紀機構爲市民們提供全程協助,從舊房出售、手續辦理,到新房選購、簽約,每一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確保市民們能夠享受到貼心、便捷的服務。同時,還與金融機構展開合作,爲市民們提供靈活的金融解決方案,幫助大家解決資金方面的後顧之憂。

三是探索開展“直接收購”式“以舊換新”活動。鼓勵開發公司聯合其他機構收購舊房源後改造爲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賃住房。鼓勵開發企業通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種方式,處置收購的舊房。

據介紹,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賣房人(換房人)出售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舊房),將房屋(舊房)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掛牌出售且標註“以舊換新”字樣,併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均可以參加本次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享受中介服務費減免和最優的貸款利率等優惠政策。如果達成置換意向,換房人繳納意向金可優先鎖定新房房源,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同時,換房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舊房優先出售協議》,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舊房。

目前,太原市取消了各類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取消了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市民購買商品住房無需審覈購房人資格。2025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對參與存量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繳存公積金的職工,新購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在現行政策基礎上適當上浮。

接下來,太原市將把保交房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保交房攻堅戰項目工作臺賬,細化落實處置路徑,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分類化解項目風險,確保2024年底前完成保交房目標任務。

來源:山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