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推出商品房“以舊換新”活動

爲了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太原市房產管理局6月27日發佈《關於開展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的通知》(下稱《通知》)。從6月24日起,太原市開展商品房“以舊換新”活動,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爲參與活動的換房人提供優惠,支持各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以舊換新”活動,通過“委託出售”、開發企業“直接收購”等方式,進一步激活房地產市場,滿足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通知》稱,凡是在太原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賣房人(換房人)出售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舊房),將房屋(舊房)在房地產經紀機構掛牌出售且標註“以舊換新”字樣,併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均可以參加本次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活動(有限制交易特殊情況的除外)。

換房人、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達成置換意向後,換房人繳納意向金可優先鎖定新房房源,與開發企業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同時,換房人與房地產經紀機構簽訂《舊房優先出售協議》,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舊房。

參與“以舊換新”還可享受優惠,即已簽訂“以舊換新”業務服務協議的,在新房保留期限內,換房人成功出售舊房的,按約定時限與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享受開發企業“以舊換新”優惠活動和商業銀行貸款優惠;舊房未能出售的,換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約定解除新房意向協議、退還意向金,換房人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通知》鼓勵房地產經紀機構通過線上線下渠道,優先推廣舊房,縮短舊房出售週期。參與“以舊換新”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對換房人減免中介服務費。換房人出售舊房並就新房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如需租賃住房週轉,房地產經紀機構可降低租賃中介服務費。

值得一提的是,商業銀行將給予換房人及舊房源購房人當前市場最優的利率優惠,並在按揭貸款時給予金融政策優惠。針對歸還舊房貸款的換房人,優先辦理提前還款業務,尤其對於申請“代押過戶”業務的,將應做盡做;爲新申請按揭貸款的舊房源購房人,商業銀行將提供“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加快放款速度。

此外,《通知》明確,開展“直接收購”式“以舊換新”活動,舊房可由開發公司聯合其他機構收購後改造爲保障性住房或者租賃住房,鼓勵開發企業通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種方式,處置收購的舊房。(賀娟芳、宋皓彤)

來源:太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