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紋不足國道爆胎 高公局:最高可罰1200元
▲ 雪隧密閉溫度高,去年計268起爆胎。(圖/東森新聞提供)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雪山隧道7日發生史上最嚴重火燒車事故,造成2死30多人輕重傷,由於事故點前有小貨車爆胎,究竟是否與事故具有直接關聯性仍有待調查,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也不忘提醒,國道上因胎紋不足爆胎,最高可罰新臺幣1200元。
臺灣第一、全世界第五長的國道五號雪山隧道發生通車6年以來最嚴重的火燒車車禍事故,一度引發國際媒體關注。其中,肇事原因則指向前方廂型車爆胎,以致後方車輛來不及閃避,進而造成連續追撞起火。國道警察8日採集爆胎車輛輪胎皮,發現胎紋不足,違反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除開單處分外,目前仍持續調查中。
高公局說,如果在國道上因缺燃料、缺水、缺電,或胎紋不足1.6公釐而爆胎,都可依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高公局提醒民衆,國道上車速快,上路前最好檢查胎壓與胎紋,尤其要經過隧道路段更應提高警覺。
高公局統計,去年雪隧車輛爆胎件數有286件,大約每隔1到2天就有1件,幸好都未釀大禍。高公局說,如果車輛爆胎,千萬不要緊急踩煞車,以免發生意外,而是要減速並將車輛慢慢往旁邊停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