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殺一個人不會死刑!網紅MC姊貼文涉恐嚇判拘50日

臺北地院(陳志賢攝)

多次在網路辱人被法辦網紅「MC姊」陳姓女子被控於前年與1名女子發生糾紛,在臉書傳訊恐嚇「我絕對殺了妳」、「臺灣殺一個人不會死刑請記得這件事情」、「如果我做出毀容藥劑第一個找你當白老鼠」,臺北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陳女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自2018年5月2日起,先在臉書私訊對方恐嚇「要我親手殺你直講」、「如果妳動到我前男友,我直接讓妳知道什麼叫生不如死!」、「我絕對殺了妳」、「約出來讓我殺妳?」、「臺灣殺一個人不會死刑請記得這件事情」、「不敢真的自殘喔要我幫你?」、「不敢真的割啊?那我幫你割」、「我推你去死啊」。

另陳女於被害人的臉書粉絲專頁處留言「如果我做出毀容藥劑第一個找你當白老鼠」、「如果是第一個撒在你身上就滾在地上爬」,被害人報警偵辦。

法院審理時,被害人證稱,陳女的前男友是她友人,陳與前男友分手後有糾紛,該友人就求助她,她透過臉書勸陳,因陳罵她而結怨。陳女則坦承有傳送訊息聲稱對方在她留言後仍嗆她要讓她上新聞,且持續留言諷刺她,她認爲對方沒有心生畏懼,她沒有恐嚇,法官不採信,判陳拘役50日。

陳女涉訟不斷,她被控2017年底PO文辱罵女網紅辛尤里「下賤、到處勾引男人、不檢點」等,被法院判拘役60日;去年她參加某活動聚會時,又PO文嘲諷另名女網紅像「鬼」涉訟,她去年另侮辱李姓男子老婆「到處裝醉倒在男人身旁」,被判徒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