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像乞丐!星光幫吳忠明澳洲賣唱 一天慘賺14元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星光歌手吳忠明(大Q)自「二班」畢業後,發行了第一張個人專輯很快就入伍當兵,退伍後卻遲遲未能有成績,最近轉往澳洲發展已取得街頭藝人執照。豈料,大Q初次表演就碰上陸籍大媽惡意羞辱,和搭檔全身都被對方砸了一身西瓜汁,臉也被攻擊讓他很難過,且當天收入僅澳幣14元(約臺幣335元)而已。

▲吳忠明在澳洲街頭賣唱無故遭陸籍大媽攻擊,消息傳回臺灣粉絲心疼不已,他當天也僅賺得澳幣14元收入大受影響。(圖/取自大Q吳忠明臉書

吳忠明在PO文中表示,演出的時間、地點包括音量都合乎規定,不明白爲什麼該名陸籍大媽要惡意攻擊。他坦承,當時曾強押怒氣要求女方離開,反而遭到裝有西瓜的塑膠袋攻擊,臉、身體都成爲攻擊目標,過程中還引來其他大陸人圍觀助陣,曾有當地白人出手阻止仍無法讓大媽等一干人等停手,最後衆人疑似是不想惹事紛紛閃躲,自己與樂手平白無故被罵了約40分鐘,對方纔悻悻然離開。

▲吳忠明決定轉移表演地點至墨爾本中央商業區,也說再也不願到澳洲唐人街表演。(圖/取自大Q吳忠明臉書)

據《蘋果日報》報導,吳忠明拿到表演執照首開工就碰上這樣的事,當天在唐人街轉換地點表演僅賺得澳幣14元(約臺幣335元),讓他忍不住自嘲「真是好彩頭」,也說未來不想再到唐人街表演。據悉,大Q在取得街頭藝人執照前,曾先以許可證在當地表演,平均一天可以賺到澳幣約50元(約臺幣1200元),現在和樂手搭檔決定先轉到墨爾本中央商業區表演,希望轉移陣地後不要再遇到怪人找碴。

▲吳忠明在澳洲遭到這名黃衣陸籍大媽當街羞辱,讓他非常難過。(圖/取自大Q吳忠明臉書)

吳忠明2015年還在臺灣歌壇打拚,但同年11月在Legacy舉辦個唱後,因唱片合約已滿才決定轉往澳洲發展,但他1月19日纔拿到街頭藝人表演執照,首次演出就被自稱是當地公民的陸籍大媽惡意攻擊。大Q透露,這名婦人在附近開設禮品店,知道他是臺灣人後轉頭回店內牽狗來砸場,並當街大罵「看上去就不是好東西,你們臺灣人就是那麼不要臉,要像乞丐賺錢就滾遠點去。」隨後就拿西瓜攻擊,讓他深受打擊事後也在臉書感嘆「在國際舞臺上,亞洲人始終是弱勢,那是我們自找的。原因我們自己想想吧!」

吳忠明遭陸籍大媽羞辱經過&無奈心聲全文

我知道蠻多朋友昨天到了唐人街卻沒有看到我的演唱,首先我想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其實,事情是這樣的……昨晚是我拿到證照之後第一次正式在澳洲開唱,由於我只是一個菜鳥,所以我也不好意思跟老街頭藝人們搶位置,於是我跟朋友就移動到唐人街裡面表演,但,就在這個時候!(蛤?)一位自稱來自內地的澳洲公民大媽,不對,是大姐,突然……(白眼)拿着手機對着我們的臉,對,是臉,「錄影拍照」(WTF)而且是正在我演唱當中……

後來,她就回到她的「禮品店」裡,牽了一隻狗狗出來,是很可愛的狗狗~手上還提着一小包西瓜……突然!!她開始荒唐地阻止我們的演出!!不但直接擋住我的觀衆,還開始把西瓜散落在我們的腳邊,並且大笑打鬧地喂起狗來……

臺詞大約是:「我在這裡十年,你們纔來多久?」「滾別的地方去賺你的零錢!」「這麼不要臉~」等等激烈的歧視話語。然後,……

她拿那包西瓜打我的臉。打我的臉。我的臉。我的。臉。(眼神死)

臉上跟衣服上沾着狗狗的西瓜汁液,心裡充滿的是屈辱和疑問,這是來到墨爾本以來我覺得最不愉快的經驗……我不知道我們做了什麼,我的街頭藝人證是合法取得的,我的團隊演出內容和音量是合法的,我的演出地點是政府覈准的,我的表演範圍不影響街頭行人店家營業,而她的店面位在距離我們的演出超過十公尺的對面,絕對是不會影響她的生意的……

我不明白,一切都在合法的範圍之內,是爲什麼她有必要用這麼激烈的手段,趕走我們這些努力活下來的孩子……

有人跟我說過,在澳洲,永遠是華人欺負華人……這是真的。我的教養禮貌,告訴我不要跟她爭吵,但她甚至還推擠我,搶我的麥克風大聲嚷嚷……旁邊聽歌的白人和香港朋友們還上來試圖幫我解決這個「問題」,可是,又能怎麼辦?

在國際舞臺上,亞洲人始終是弱勢,那是我們自找的。原因我們自己想想吧!

於是,我們離開,走到沒有人會在意的地方,靜靜地唱,唱我的傷心,唱我的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