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放寬輪班間隔 春節前應可上路

勞動部今天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輪班間隔11小時縮至8小時)但書適用範圍草案,把臺鐵乘務人員納入其中。(林良齊攝)

春節紓運在及!勞動部今天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輪班間隔11小時縮至8小時)但書適用範圍」草案,把臺鐵乘務人員納入其中,因爲勞資皆有共識,因此勞動部把預告期間縮短成14天,應該在春節前會上路

臺鐵乘務人員原本適用勞基法34條第2項但書,但期限僅至今年爲止,但工會認爲仍需要有彈性,經勞資協商後,向交通部提出再由勞動部勞動基準諮詢會審議,日前委員認爲有放寬必要,也同意放寬。

勞動部今天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輪班間隔11小時縮至8小時)但書適用範圍」,預告期限爲14天,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國發規範,原本應預告60天,但考量勞資雙方有共識,因此縮短預告時間預計春節前應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