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議長賄選案 邱莉莉10人無罪挨批離譜
臺南市議會正副議長賄選案昨一審宣判均無罪,議長邱莉莉表示沉冤昭雪。記者鄭惠仁/攝影
民進黨臺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被控透過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人,以行賄及恐嚇等方式在本屆正副議長選舉中賄選,臺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起訴十人,臺南地院經一年多審理,昨以犯罪證據不足等四理由判決十人無罪。臺南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後將研議提起上訴。
十名被告昨未到庭聽判。邱莉莉受訪表示,「感謝司法給我公道、還我清白」,說着說着突然哽咽,轉過頭深呼吸後表示「總算沉冤昭雪」;她說,自始至終堅信清白,「我從起訴到現在沒掉過一滴淚」。林志展強調自己坦蕩蕩。
黃國昌籲檢提上訴
臺南議長賄選案獲判無罪,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呼籲檢方依職權提起上訴,藉由司法改正地方政治敗壞的賄選風氣。出身臺南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謝龍介直言判決離譜,很難不讓人聯想「黨證辦對張,官司有人幫」。
檢方去年三月起訴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及臺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臺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無黨籍市議員黃麗招、國民黨市議員李文俊及友人黃怡萍、國民黨市議員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
檢方指控,林志展、郭再欽爲使邱莉莉當選議長,於前年十月廿四日第三屆副議長補選前的九月底至十一月廿六日第四屆議員選舉後,經常聯繫討論,三人恐民進黨六席議員會跑票,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邱、林聯繫黨內議員固票,再借由無黨籍議員黃麗招牽線,將副議長位置當籌碼,以邱莉莉搭配國民黨李文俊選正副議長爲條件,與掌握四、五席國民黨議員的李文俊結盟。
前年十二月十四日,郭再欽致電楊志強,告知「幫忙摘一、二個市議員最重要」,楊志強隨即告訴方一峰「議長票投自己」,並說會給錢,但遭方拒絕。林士傑、黃怡萍十二月廿二日與方碰面,林恫稱「議員,你有兩個選擇,一個是不出席,一個是投自己,總之不可投給郭信良。」方心生畏懼,住進議會直至議長選舉結束。
另外,十二月廿四日,李鎮國遭人手比「7(槍枝之意)」要求「票不要亂投」後,黃怡萍於翌日邀李鎮國、高玫仙夫妻到住處,由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遊說,且以A保證、B折扣、C經費、D薪資等方式期約賄選,李鎮國夫妻同意議長票投邱。
判決指郭再欽是閒聊
律師團從頭到尾都以此案是「政治換票」辯護,強調無具體事證能證明是賄選案,司法不應介入政治事件。法院審理認爲邱莉莉與林志展、郭再欽等人通話閒聊展現參選議長的決心,郭、林討論相關傳言,邱提醒林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可能性,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的謀議。
行賄及恐嚇方一峰部分,判決指出,郭再欽相關言語僅是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的消遣場面話 ,加上方的證詞反覆、矛盾,不能依此瑕疵證詞作意圖行賄的依據,且方未因林士傑的言詞而心生畏懼,不構成恐嚇。
行賄李鎮國、高玫仙部分,判決指出,雙方在前年十二月廿一日會面,但李鎮國於廿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縱使廿日晚間發生遭人比「7」的恐嚇事件也未改變態度,未如起訴所指而影響投票意向的行爲,不構成對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