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月禁用不透明垃圾袋 明年1月開罰

臺南市環保局推出懶人包說明10月1日實施禁用不透明垃圾袋種類打勾爲可用,打叉爲不可用。(臺南市環保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公告立法禁用不透明垃圾袋,原定7月1日實施,經里長反應宣導太短,延至10月1日至12月31日爲勸導期,明年1月1日經勸導不聽,正式開罰,因垃圾袋的透明度迭有爭議,臺南市環保局解釋,基本上除了飼料袋與黑色塑膠袋外,可辨識內容物的塑膠袋即可。

臺南市過去曾發生民衆將鹽酸液、瓦斯罐、電池裝入黑色塑膠袋內,拿到圾垃車丟棄,幸好遭清潔隊員及時發現,一旦丟入垃圾車經過輾壓,可能導致酸液噴濺、瓦斯罐、電池爆炸等危險。

宜蘭縣3年前立法禁用不透明垃圾袋後,臺南市成爲南臺灣率先立法拒絕不透明垃圾袋的城市草案目前公告中,有里長反應垃圾袋的透明度迭有爭議,宣導期太短,擔心民衆不夠理解。

臺南市環保局決定延至10月1日實施,10月起至12月31日爲勸導期,清潔隊員可當場勸導拒絕接受民衆交付的不透明垃圾袋,明年1月1日起,經勸導不聽,當場開罰1200元至6000元。臺南市環保局解釋,不是要推「完全透明」的垃圾袋,而是推「可辨識內容物」的透明垃圾袋,市售半透明垃圾袋幾乎皆可繼續使用,主要禁用的是黑色塑膠袋、飼料袋與量販、便利店白色購物袋

爲了方便民衆瞭解,臺南市環保局官網推出垃圾袋政策的懶人包,內有各項可用與不可用的垃圾袋圖片分類說明,供民衆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