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人夫車內硬上20歲失戀女學生 「讓你忘記男朋友」
▲臺南30歲人夫煞到20歲護校嫩妹,還在車內對她「霸王硬上弓」。(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家有妻小仍在外投拈花惹草?臺南市一名育有2子的30歲張姓人夫,去年3年透過通訊軟體上認識了一位長相「驚爲天人」的20歲陳姓女大學生,由於陳女剛失戀,張男便把握機會,死纏爛打邀對方出遊,還在第三次約會時在車上「霸王硬上弓」,更說出了「這樣才能讓你有罪惡感,忘記男朋友。」等言論。
臺南地方法院日前做出判決,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張男3年8個月。判決書中指出,張男辯稱他與陳女是「男女朋友」,在情投意合的前提下發生性關係,但陳女室友卻發現,陳女在被強暴後,出現了歇斯底里、憤怒等創傷後壓力症候羣,因此判定張男所言的男女朋友關係爲「片面之詞」,張男犯案事實確鑿,判決有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