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從我家地下過」 賣方未告知判賠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買了房子之後,調閱土地登記謄本,這時才發現自己的房子居然是「捷運系統穿越地」,也就是說,房屋的下方有捷運隧道通過,屋主認爲會有噪音和震動,但建商在賣屋時並未告知,因此要求減少房價100萬元,建商不同意,雙方鬧上法院,法官以賣方未告知爲由,判賠買方37萬元。
捷運列車都已經減速進站了,倒在水杯裡的水還是會因爲震動,產生明顯的水波紋,這震動有多強烈?比較給你看──就算一個胖子在旁邊跳,水杯裡的水都不爲所動,捷運列車所引發的震動,可說就相對強烈了。
所以,有捷運路線穿越的地方,就被稱爲「捷運系統穿越地」,因爲有噪音和震動,所以建商蓋房就享有容積率的獎勵,而房價相對便宜。但問題來了,新北市一位張姓男子買了新北市板橋區民權路一棟大樓的三樓,沒想到事後發現,大樓底下居然是捷運系統穿越地,因爲事前買賣時沒有告知,所以要求建商和地主必須減少房價100萬元,雙方爲此鬧上法院。
雖然同棟的外籍住戶說,只有地震纔會感到晃動,但張姓男子就是要告,因爲建商的確理虧。就算是經過丈量,穿越地只佔建地的9%,而且穿越地都是公開資訊,建商更供稱,在賣屋時的屋價就比鄰近建案便宜,但沒有告知就是隱瞞,所以法官審理後判決建商和地主必須賠償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