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化彰化廠聲請3假處分全駁回! 法院:沒有關廠具體證據
臺化彰化廠3座汽電共生廠申請展延設備操作許可遭拒,9月30日凌晨0時起停工後,再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可以暫時延展M16、M17和M22的3座鍋爐許可證,讓廠區繼續營運,不過今法院裁定結果出爐,3件全數駁回,形同政府全勝局面,原因在員工失業等因素,只是可能性,沒有具體證據。
臺化彰化廠M16、M17和M22的3座鍋爐燃煤許可證,因爲沒有在法定時間內補齊,9月30日凌晨0時遭縣府停工,2000多名員工上街抗議,甚至爆發許多衝突,當時再向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暫時展延3座鍋爐燃煤的許可證,讓廠區能繼續運作,不過今天上午法院將3件全數駁回。
法院提出的理由爲,臺化彰化廠所提出的員工失業、企業損失還有公安危害等理由,都只是可能性,沒提出關廠的具體證據和證明,電力還有其他可替代方案可以生產,並沒有急迫性或是出現重大傷害,因此將3件駁回,等於縣府全勝,事實上,臺化副董事長洪福源日前曾痛批,被縣府退件37次,「這可創金氏世界紀錄!」如果假處分獲準,未來不排除進行行政訴願、陳情監察院,甚至國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