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狗綁門外淋雨 動保團體盼積極處理惡意虐狗案
▲臺中豐原區一隻有飼主的狗狗,卻在臺風天竟被綁在屋外風吹雨打。(圖/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提供)
臺中市豐原區一隻狗狗多年來處於幾乎沒有遮蔽的情況在外日曬雨淋,環境髒亂,7月麥德姆颱風襲臺當天,飼主還將狗綁在戶外罔顧安全,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多次向臺中市動保處反映卻沒有獲得適當改善,盼相關單位積極處理。
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aiwan SPCA)6月底接獲志工舉報臺中市豐原區的一起虐待犬隻案件,狗狗長年處於幾乎沒有遮蔽的戶外曝曬雨淋,身上也有很多壁蝨,飲水和食物不清潔,周圍全是大小便,環境髒亂不堪。協會向政府單位檢舉飼主不當飼養的行爲,臺中市動保處7月11日前往現場檢視,飼主不在家,於當天留下了勸導單,針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未給予妥善照顧」要求飼主改善,卻遲遲未獲迴應。
7月23日麥德姆颱風當天,協會黃姓志工前往察看,竟發現狗狗被綁在毫無遮蔽的地方雨淋風吹,完全不顧動物的性命安全。志工行先將狗移至安全的遮蔽處,並留下紙條要求飼主儘快回覆。飼主後來聯繫Taiwan SPCA迴應說,因爲出門時沒有下雨,且土狗不怕被雨淋等理由,讓協會志工覺得相當荒謬。
▲不清潔的飲水。
▼ 颱風天飼主不在乎寵物的安全。(影片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提供,如遭刪除請見諒。)
Taiwan SPCA提供飼主在臺風天蓄意使狗狗淋雨,及飼主未提供遮蔽處的影片證據給臺中市動保處,承辦人員於7月31日再度拜訪。飼主表示不願將狗狗轉交給政府,也願意改善。但8月5日動保處再前往復查時,發現飼主只在狗狗待的鐵板上旁邊放上兩塊板子。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若飼主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使其所飼養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應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且動保法第三十三條給予主管機關沒入動物的權力。
Taiwan SPCA質疑,飼主已經明顯惡意虐待動物,身爲保護動物的主管機關不但忽略飼主早在1個月前接獲勸導單卻不迴應、在臺風天蓄意將狗綁住淋雨的事實,還接受飼主最後的消極態度。盼臺中市動物保護處應依法立即沒該犬隻,並進行後續針對該飼主刻意虐待行爲開罰。
針對Taiwan SPCA的質疑,臺中市動保處迴應,飼主有無虐待事實是根據動保規定判斷,承辦人員前往稽查過程中,並沒有發現飼主有暴力虐待或嚴重傷害導致狗狗有立即危及生命的情況,但針對環境不佳及飼養不當問題,會加強勸導並持續追蹤改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