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立院抗議 關狗籠體會流浪狗無奈心情
立法院經濟委員26日將審查動物保護法修正案,由於不少流浪貓狗遭捕捉後,慘遭安樂死命運,動保團體也在立法院外抗議並大聲疾呼,盼修法提高補犬門檻、管控家犬繁殖、提高虐殺刑責、杜絕不當飼養、增訂公益訴訟條款。
▼動保人士把自己關在狗籠裡,體會流浪狗遭捕捉的無奈心情。(記者王文萱攝)
動保團體到立法院外抗議,立委丁守中以及藝人陳佩騏也到場,爲動物權益請命,動保人士是更是把自己關在籠子裡,模擬流浪狗被捕捉等死的無奈心情。光是2009年全臺就有高達12萬7710只流浪狗遭到捕抓;而遭到安樂死撲殺的流浪狗其中有11%是遭到誤殺的家犬,等於是政府每殺十隻狗狗,就有一隻可能是枉死;其中更有許多是幼犬。動保法修法聯盟召集人黃泰山說,看到收容所中有許多仍未張眼的小狗、小貓,還來不及長大就要結束生命,這些生命既脆弱又不會對人類有害,卻要被殺害。
▼藝人陳佩騏以及立委丁守中,也來爲動物請命。(記者王文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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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泰山認爲,造持臺灣流浪狗數目高居不下的主因,就是沒有適度管控家犬繁殖,飼主無力物養後隨意棄置,造成流浪狗自行繁殖,每年超過10萬隻流浪犬在街頭出生,這次修法應通過「家犬繁殖登記」,讓政府機關得以控制犬隻流向,避免惡劣飼主棄養。此外,目前通報補犬機制不需具名也無需到場指認,造成補狗隊在現場濫捕了事,常誤補非流浪狗,最後遭致誤殺,浪費政府資源。
▼動保團體冒雨推動修法。(記者王文萱攝)
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aiwan SPCA)執行長姜怡如說,除流浪動物數量問題外,動物福利及正確飼養觀念目前依然十分匱乏。動保法雖有明文規定,但虐待動物卻層出不窮,原因在於虐殺刑責太輕,而不當飼養造成的虐待更無法可罰,例如長期關籠、綁繩、甚至割聲帶手術等,因此應修法提高相關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