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度不佳?高虹安爆猛料:「主動給行程」苦等4個月沒再傳訊

高虹安爆料,4月底第二次庭訊後她有主動給出行程,表示願意配合出庭,但等了4個月就直接被檢方起訴。(中時資料照/陳育賢攝)

北檢14日指控新竹市長高虹長在立委任期內涉嫌詐領助理費,以貪污等罪名起訴,在政壇拋下震撼彈。高虹安17日接受《少康戰情室》專訪解釋案情,對於北檢稱她「犯後態度不佳」,高虹安爆料,4月底第二次庭訊後她有主動給出行程,表示願意配合出庭,但等了4個月沒有再傳她,直接被起訴。

高虹安17日在《少康戰情室》節目接受媒體人趙少康專訪, 檢察官曾經傳過辦公室主任黃惠玟5次,而她自己在4月28日被傳喚第二次時,檢察官還說時間不夠、有很多問題沒有問完,她也主動問說能不能再開一次庭期,並給出立院開會的時間,表示願意配合出庭,結果過了快4個月都沒有再傳她,直到8月14日被起訴、還被檢察官說「態度不佳」。

高虹安也回憶庭訊過程,檢察官沒有說犯罪所得是多少錢,也沒有說檢方認定她是用甚麼樣的詐術取得財物,沒有給她作爲被告答辯的機會。

高虹安也提到,她自己並沒有找到所謂的辦公室帳本,也是去用有馬賽克的媒體揭露的那份帳本去查看,整份辦公室零用金支出是60多萬元,若只看有寫「委員、餐點、洗頭」的個人費用來看,只有2868元,再加上餐點都算做高虹安一人份,加起來也僅有6669元。

高虹安指出,檢方是認爲辦公室支出(包括咖啡機等)都算是立委要出,但這並沒有明文規定,「這是檢察官個人的見解」,並不算法律見解,那她也只能尊重,畢竟檢察官若硬要把她放進罪名,一定要去找到這些理由。

高虹安也談到「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簿,公開」的狀況,從立案之前,包括助理被傳訊、助理講了甚麼,就會有媒體報導或是有名嘴拿到獨家資料;但助理都是普通人,突然被大量媒體報導指控有罪,進到偵訊時心裡會很畏懼,又遇到檢察官希望他們認罪,那怎麼辦?

高虹安指出,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選擇性公開」對案情影響非常大,甚至連吃甚麼便當都會走漏消息;最好笑的是在去年12月25日檢方搜查立法院辦公室時,她有一塊自己帶來的60、70吋電子白板已經打包好送去新竹市政府,電子白板沒有密碼、也不會有人在上面做 帳,但當天晚上的政論節目就變成「關鍵證物不見了」。整個過程都在把她塑造成「罪犯」的形象,這都不是偵查該有的正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