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男殺猴進補 火烤去毛猴身像嬰兒 鄰婦目睹嚇壞

▲去毛的猴子屍體和小嬰兒看起來沒兩樣。(圖/臺東警察局

地方中心/臺東報導

時序進入立冬,近日東北季風增強,天氣轉爲溼冷,臺東市林姓男子殺猴進補養身,以噴槍噴火去毛後的猴子就像嬰兒般,鄰婦撞見以爲他正在殺嬰當場嚇了一大跳,警方獲報將男子移送法辦

臺東分局寶桑派出所11日傍晚接獲民衆報案,指臺東巿勝利街某處有人正在宰殺猴子烹煮,警方趕到現場,看到林姓男子用噴槍去除猴子身上毛髮,準備宰殺肢解,員警趕緊制止,但猴子早已回天乏術,去毛的猴子和小嬰兒看起來沒兩樣。

員警詢問林姓男子爲何宰殺猴子,林男說,天氣逐漸轉涼,看到許多人吃薑母鴨羊肉爐補身,他也想吃猴子進補,鄰居和警方聽了直呼太「誇張」了。

「嚇死人了!」報案婦人心有餘悸的說,11日晚間她看到林姓男子拿着噴槍噴火,火燒東西就像小嬰兒般,有頭、有手也有腳,心想太不可思議了,趨前仔細一瞧,「阿孃喂!」原來是一隻沒毛的猴子屍體,這不是保育類動物嗎?怎麼可以宰來吃下肚,於是緊急報警處理。

警方請臺東縣政府農業畜產保育科人員到場檢視「屍體」,確定爲保育類動物臺灣獼猴偵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林姓男子移送偵辦。

臺東分局長魏仲亨表示,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違反者恐面臨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也呼籲,民衆遇天寒欲以火鍋、羊肉爐或薑母鴨等食品烹煮聚餐之際,難免會加入酒精提味或小酌一番使身體暖和,亦應注意切莫酒後駕車,以免觸犯公共危險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