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醫私賣造血針「交付者」也遭殃 未具這身份最高罰500萬

臺大醫私賣處方藥「交付者」也遭殃,未具這身份最高罰500萬。(圖/記者徐文彬攝)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臺大醫院爆出有醫師私下介紹患者購買造血針「容可曼」,患者毋須看診,只要打一通電話就可面交取藥。被問到此舉是否違法食藥署表示,容可曼爲醫師處方用藥,需由藥事人員親自調劑交付,若交付者不具藥師資格,將涉嫌違反《藥事法》,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藥品組組長劉明勳表示,依照《藥事法》第37條暨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規定,藥品之調劑,非依一定作業程序,不得爲之,且藥品調劑含交付藥品,應由藥事人員親自爲之。違者得依同法第93條處新臺幣3萬至500萬元之罰鍰。

另外,依照《藥師法》第24條規定,未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藥師業務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劉明勳強調,《藥事法》第15條規定,經營西藥輸入、輸出、批發、零售等相關業務,都須依同法27條辦理藥商登記,領得證照方可職業違反者也可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不過,以上都是食藥署針對報導內容進行推測,詳細違規情形,仍有待衛生局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