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過世毛孩「剩餘洗髮精」遭罰錢!原因出在1關鍵最高可罰500萬

▲動保處查緝疑似動物用禁藥。(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下同)

記者林韋辰/綜合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加強網路販售動物用藥品稽查,以確保毛寶貝用藥安全。近年來網路購物普及,商品種類繁多,但動保處提醒,動物用藥品並非一般商品,不可在網路上販售。若販售經登記的藥品,依法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販賣未經覈准之動物用藥品,屬動物用禁藥,依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日前查獲賣家蔡小姐在網路電商平臺違法販賣「藥用洗毛精」。據蔡小姐到案表示,因認爲這款洗毛精效果很好,但家中犬隻過世後已用不到,出於善意不浪費,纔在網路上轉售給其他飼主,沒注意到這款洗毛精是動物用藥。

動保處說明,合格動物用藥品之標籤會記載品名及許可證字號等資料,飼主在買賣前可先觀察產品外包裝標籤標示資訊,確認是否爲動物用藥品,避免類似違法販賣受罰情況再次發生。

▲未經覈准之動物用藥品,屬動物用禁藥。

動保處表示,依照現行法規,販賣動物用藥品應先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審查合格並核發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後,纔可以營業,且應依登記地址營業並於場所明顯處懸掛許可證,亦不得於網路上販售。若爲處方藥品,需經由執業獸醫師開具處方箋纔可以買賣及使用。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

動保處定期派員加強查覈販賣業者,112年共查覈訪視動物用藥品相關場所104場次,並抽查藥品銷售紀錄、處方箋等資料共計198件及宣導相關法規。如查獲違反處方藥品之買賣條件或上網販售動物用藥品,甚至是無照販售的情形,將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販賣觀賞魚非處方藥品也需要申請許可。

網路購物便利,常有買家透過網購自境外違法輸入動物用藥品,這些藥品未經覈准,屬於動物用禁藥。若發現網路上有違規販賣情況,動保處將通知電商下架產品資訊,也會請業者提供賣家資料,移送司法機關啓動偵查,遏止違法行爲。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家中毛寶貝如有用藥的需求,應依獸醫師建議使用適合的動物用藥品,並且謹慎選擇購買途徑,認明合法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購買,除確保動物用藥品品質外,也守護毛寶貝健康。呼籲民衆千萬不能擅自在網路上販賣動物用藥品,切勿以身試法。

▲動保處持續查覈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