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賣造血針調查出爐 臺大醫坦承「三疏失」以《醫師法》論處

臺大醫院醫師私下介紹病患買藥爭議,北市衛生局調查出爐,資料照。(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臺大醫院遭爆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私下販售腎臟病患使用的造血針藥容可曼」,北市衛生局今(12)日公佈調查結果,該醫師坦承「未遵守醫院院對病人自費藥品作業規範」等三項疏失,衛生局調查也認定,醫師沒有做好病歷應載明事項,亦未依規定開立處方箋,將依《醫師法處分,最高可裁處10萬元罰款

日前媒體報導披露,只要臺大醫院病患持蓋有腎臟科主治醫師吳允升印章單據,就可電話連絡一名陳姓女子私下面交拿藥原本自費一隻要417元的造血針容可曼,私下購買只要230元,且都是約在臺大醫學院人文博物館咖啡廳面交。

北市衛生局介入調查,交付藥品女子爲「無照藥商」,依據《藥事法》第27條規定,已於4日裁處3萬元罰鍰,又因陳姓女子無法交代藥品來源,涉及違反販賣、輸入禁藥規定,已於11日全案移請臺北地檢署偵辦。

至於醫師的部份,北市衛生局6日赴臺大醫院現場稽查以及約談該名醫師,認吳姓醫師於病歷記載內容,不符醫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病歷應載明事項,對於病人亦未依規定開立處方箋,有違醫師法第13條規定;另依據臺大醫院5日提交內部調查報告指出,該醫師坦承(1)未遵守該院對病人自費藥品作業規範,(2)未確實開立處方及製作相關病歷紀錄,(3)未能確保病患所使用藥品真僞,也未對病人做好自己打針該有的衛教

北市衛生局12日進一步做出調查結論,將依《醫師法》第29條規定,對醫師開罰2至10萬元。衛生局也表示,臺大醫院雖訂有開立處方、藥品管理等各項作業規範,但是對於醫事人員不當行爲仍有防範不及,應該加強所屬醫事人員的倫理與法制教育,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北市衛生局後續將提交調查報告陳報衛福部監察院,並持續檢方密切合作;至案內有無涉及健保違規情事,另移請健保署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