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晶片法案偏關愛IC晶圓廠 聯發科盼財部比照美中韓擴大租稅減免

聯發科盼財政部比照美中韓擴大租稅減免,提供更多臺灣IC設計業者實質的助益。圖 /聯發科提供

由行政院推動的臺版晶片法案的產創條例第10之2,首批有四家半導體廠申請適用租稅優惠,外界點名聯發科有機會適用。不過聯發科今(11)日發出聲明表示,並未受惠租稅優惠,盼財政部能參考韓國、美國、中國大陸等國擴大租稅抵減趨勢,放寬個別研發及設備抵減上限,更能發揮政策美意。

臺版晶片法案是政府有鑑於各國相繼提出政府策補貼,積極發展半導體產業,行政院爲鞏固臺灣在全球半導體領先地位,也提出臺版晶片法案,針對半導體業者的研發及設備,予以投資獎勵,藉以強化臺灣半導體產業競爭力。

行政院提出「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俗稱「臺版晶片法」,已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其中關鍵產業研發費25%以及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或設備支出的5%,可抵減當年度營所稅,今年2月起受理企業申請租稅優惠,5月31日截止,預計7月中下旬完成審查。

業界傳出首批有四家半導體廠申請適用租稅優惠,外界點名聯發科有機會適用。但聯發科今日發出聲明表示,IC設計業者主要投資項目爲研發人員的薪資費用,並非大規模的設備資本支出,財政部若能參考世界各國如韓國、美國、中國大陸等擴大租稅抵減趨勢,放寬個別研發及設備抵減上限,相信更能發揮政策美意,提供更多臺灣IC設計業者實質的助益。

聯發科強調,公司長期投資臺灣,培育及提升臺灣產業研發人才與質量,過去10年在臺灣下單採購金額超過新臺幣1兆4000億元,最先進製程與技術的晶片都在臺灣下單,擴大相關產業鏈稅基,影響產業營利事業所得稅超過1000億元,帶動臺灣產業鏈2000億元以上稅收貢獻。

據瞭解,臺版晶片法案研發和設備支出的門檻極高,適用廠商除了臺積電外,還包括在臺擴建的聯電、南亞科、華邦電及力積電等晶圓製造廠爲主,聯發科的研發金額雖然龐大,但也僅限一定的比率只能列入投資抵減。

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有鑑於前有美國強敵,後有中國自主發展的追兵,提議應有專責編預前瞻計劃,提升臺灣IC設計的研發能量。

今年初蔡明介出席聯發科竹北站前研發大樓動土典禮時,重申臺灣前五大IC設計業也有能力及資源,投入更前瞻性研發,將與政府的預算結合,妥善規畫。

據瞭解,國科會已聽到蔡明介的建議,編列10年3000億元的晶創計劃,希望將臺灣IC設計全球市佔由目前的20%,提升到30%,並搭上這波AI蓬勃發展列片,再創臺灣IC設計新榮景,只是情況就像這廠商看臺版晶片法案,即使排名很前的IC設計大廠是「看得到、吃不到」,晶創計劃提出申請廠商已有75家,很多新創IC設計公司也擔心無緣獲得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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