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簽「終身契約」住養老院花光老本 96歲被下逐客令遭討352萬

雅克絲纔剛過完96歲生日,卻收到養老院的驅逐令。示意圖/ingimage

美國加州一名老婦人爲了讓自己「老有所終」,在74歲那年就和養老院簽下終身合約,將能住在養老院一直到自己離世爲止。沒想到養老院日前遭收購,新業主竟翻臉不認之前的永久契約,要將剛過完96歲生日的老婦趕出去。

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96歲的雅克絲(Jean Jacques)7月時才歡慶96歲生日,卻沒想到一個多月後就要爲住處奮戰。雅克絲已經在森林山丘莊園(Forest Hill Manor)住了22年。2002年她簽下終身合約,雅克絲只要先支付一筆25萬美元(約臺幣802萬元)的頭期款,接下來每個月另外支付5000美元(約臺幣16萬元)月租,就能繼續住在養老院,直到所有存款扣完爲止。

雅克絲的積蓄扣完後,她就靠着政府的補助生活,也沒有發生什麼問題。不過2022年時,養老院因破產轉售給「太平洋海岸高齡公寓」(Pacific Grove Senior Living),雅克絲的惡夢也隨之到來。

雅克絲一直以爲,簽署合約以後,不管存款是否用盡,自己都會受到照顧,能在養老院終老。沒想到8月16日,院方突然給她一張驅逐通知書,告訴她如果不支付積欠的11萬美元(約新臺幣352萬元)住宿費,就得在三天之內搬離養老院。

由於其他簽署終身合約的長輩都在合約還沒走完之前就過世,因此沒有面臨類似的問題,反倒是長壽的雅克絲「活得比養老院還久」,才面臨這種窘境。

「老年人聯盟」(Alliance for Aging)專案經理坎波斯(Elizabeth Campos)表示,這項通知並未通過相關部門批准,且通知中也沒有提供申訴資訊。她批評,看到這樣的通知任誰都會很生氣,「她的年紀這麼大了,還能去哪裡?」

目前相關單位正在爲雅克絲爭取該有的權益,雅克絲也說自己哪裡也不去,「他們要趕我走就只能把我埋了,因爲我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他們已經拿走我所有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