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付「1千+三倍券」遭餐廳拒收氣炸 原因曝光網戰翻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即將在年底到期,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還有約40萬人未領取做消費,呼籲儘快領取並使用。(本報系資料照片

一位民衆用餐完使用一張500元三倍券和一千元付費,卻遭餐廳拒收,原因竟讓網友戰翻。(摘自爆廢公社二館)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即將在年底到期,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還有約40萬人未領取做消費。三倍券等同現金,不過傳出有些店家不願意收,近日就有一位民衆用餐完使用一張500元三倍券和一千元付費,卻遭餐廳拒收,原因竟讓網友戰翻。

原PO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上表示,到餐廳消費598元,爲了銷掉三倍券,她拿出一張500元的振興券,以及現金一千元想要找開,沒想到卻被店家婉拒。讓原PO直呼「不懂又愛辯,整個吃飯的好心情都被破壞了。」

文章曝光後,貼文馬上熱烈迴響,留言區蓋起高樓,涌進5千多條留言討論這樣付款合不合理。有部分網友認爲,原PO消費598元,直接拿1千元出來給餐廳找就好;給500元三倍券,再拿1千元現金付98元,反而把簡單變得麻煩,甚至有人質疑此舉是在洗錢變現金。

不過其他網友馬上指出,原PO邏輯問題,因爲要把三倍券銷掉,598就必須先扣500元,再用1千元找。網友舉例,若先把一千元跟店家換成百鈔就更好理解。網友紛紛表示「拿了一千塊出來,找的錢有可能超過一千塊嗎?何來換現金之說」、「有的人就有看到一張藍鈔腦袋就會停止運轉毛病」、「直接找零902,選我正解」、「怎麼那麼簡單的邏輯,怎會被搞的那麼複雜」、「1500-598=902,振興券等同現金,收銀員累了」、「就必須花光振興券啊,怎麼有人覺得是在爲難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