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臺北冷氣房的勞基法 前勞動局長:跟共產黨沒兩樣

陳業鑫認爲,勞團選錯目標,該改革的是房地產政策而非勞基法。(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如果我在中南部辛苦工作,很弱勢,要靠加班費才能養家活口,你坐在臺北冷氣房的人,憑甚麼告訴我:『不行喔,政府的趨勢就是要降低工時。』這跟共產黨有什麼兩樣?你憑什麼幫我決定?工時過長是我自己的感受阿。」前臺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語重心長說,其實當初勞團不該去抗議《勞基法》,治本作法是抗議房地產政策。

草根文教基金會24日公佈一例一休最新民調高達63.7%受訪者指出,業主因應新規定,將導致「變相減薪」,22.2%受訪者表示無意見,僅14.1%認爲不至於變相減薪;此外,有78.2%受訪者坦言已感受到物價上漲壓力,14.7%保持中立,只有7.1%的人對物價上漲無感

對此,目前身分執業律師的陳業鑫直言,雖然從《勞基法》修正條文字面上來看,勞權都堪稱大獲全勝,但實際上,由於政府立法缺乏中心思想,已導致狀況百出,「我想,未來不一定要靠工會抗議,勞工光用特休假就可以癱瘓企業,但不要忘記,勞資永遠是在同一條船上。」

陳業鑫指出,自己相當認同勞工不應該超時工作的說法,但問題在於「工時過長的定義誰說了算?」他強調,法律人類規範最低標準,除非政府打定主意要走向計劃經濟國家,一舉去除所有民衆個性,否則實在不該用法律規範人民該做什麼,或者不該做什麼,「勞資問題畢竟還是一種市場行爲,勞基法的紅線應該劃在醫學上,也就是有證據的研究數字。」

▲前臺北市勞動局長、現任律師陳業鑫(中)。(圖/記者徐珍翔攝)

他也舉例,臺北上班族可能一週工作40小時感覺工時過長,但一名在屏東衝浪教練卻又是截然不同的狀況,「如果在那整天教比基尼辣妹衝浪,就算一個月加班80小時也很快樂啊。所以,感覺是因人而異的,懂嗎?」

「如果你本身在勞動市場議價能力不高,有工會也沒用。」,陳業鑫說,若想保障勞工權益,其實修改《勞基法》是最無效的作法,因爲臺灣勞工的議價能力仍無法改善,最好的辦法是解決根本問題──房價,「否則就算你月薪10萬,老闆要你做牛做馬,也只能忍氣吞聲,因爲光房貸你就繳掉6萬,加上有兩個小孩要養,根本不敢辭職。」

陳業鑫建議,政府應該檢討房地產政策、技職教育政策、外勞政策,藉此增加民衆實質可支配所得,提高勞工在勞動市場的議價能力。他舉例,自己曾聽說,有大學生在職場被企業主嫌棄「連給22K都太高」,也不時看見臺灣過度倚賴外勞,造成本勞議價能力降低的狀況,更重要的還是高房價問題。

「我覺得很傷心的是,勞團當初根本不應該去搞勞基法。他們應該去搞房地產政策,因爲房價只要腰斬,勞工就被解放出來了,大家有沒有想過,我們勞工都在幫建商、炒房的人打工耶!那多可憐阿?就算你不買房房租跟房價也是有正相關,不是嗎?」陳業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