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時攝影 地下工廠偷排現形
地下工廠污染鳳山溪上游,本月14日被高巿府環保局利用科技蒐證查獲。(環保局提供/曹明正高雄傳真)
鳳山溪上游疑被偷排,高巿府環保局利用縮時攝影等科技蒐證2個月,14日當場查獲從事拉鍊製造的10餘年的地下工廠排放廢水,現場水溫達攝氏40.3度,並有淡黃色及泡沫,除了勒令停排,因違反水污法,最高可罰2000萬元。
環保局日前接獲檢舉,指鳳山溪上游的坔埔排水疑有工廠非法偷排,到場確認後,即以水質自動連續監測儀器、縮時攝影機,甚至出動空拍機對疑似污染展開蒐證,經掌握偷排頻率及確認位置,於本月14日收網開鍘。
涉嫌偷排的工廠位處郊區,疑在當地從事拉鍊製造已經10餘年,製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即透過馬達抽送到廠區的貯槽後,再溢流至排溝,流入鳳山溪上游。被抓的當下不僅沒有廢水排放許可,甚至沒有工廠登記證。
環保局調查,地下拉鍊工廠因爲拉鍊也需要染色,屬水污法列管事業的印染整理業,現場偷排的水溫經檢測,高達攝氏40.3度,並呈現淡黃色及泡沫,除了勒令停排,也將視水質檢測報告結果開罰,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
環保局重申,鳳山溪中上游劃定爲水污染管制區將於4月1日上路,不論個人或工廠,只要有污染水體事實,都可依水污法開罰,罰則最重達300萬元,列管事業單位還可罰到2000萬元,除了面臨停工,還可能被移送刑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