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溪地下工廠偷排10餘年被抓 最高可罰2000萬
地下工廠污染鳳山溪上游,本月14日被高巿府環保局利用科技蒐證查獲。(環保局提供/曹明正高雄傳真)
地下工廠污染鳳山溪上游,本月14日被高巿府環保局利用科技蒐證查獲。(環保局提供/曹明正高雄傳真)
鳳山溪上游疑被偷排,高巿府環保局利用縮時攝影等科技蒐證2個月,本月14日當場查獲從事拉鍊製造的10餘年的地下工廠排放廢水,現場水溫達40.3℃,並有淡黃色及泡沫,除了勒命停排,因違反水污法,最高可罰2000萬元。
涉嫌偷排的工廠因爲位處郊區,疑在當地從事拉鍊製造已經10餘年,製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即透過馬達抽送到廠區的貯槽後,再溢流至排溝,流入鳳山溪上游。被抓的當下不僅沒有廢水排放許可,甚至沒有工廠登記證。
環保局調查,地下拉鍊工廠,因爲拉鍊也需要染色,屬水污法列管事業的印染整理業,現場偷排的水溫經檢測,高達40.3℃,並呈現淡黃色及泡沫,除了勒令停排,也將視水質檢測報告結果開罰,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