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鄭運鵬徵才「如詐騙」 逆轉須賠15萬元 徐千晴回應了

民進黨前立委鄭運鵬去年5月不滿時任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在臉書指他的徵才廣告不透露聯絡人、地址、員工人數等,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鄭提告求償6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原本判決徐千晴免賠,鄭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徐女賠償15萬元。已辭去市府工作回民衆黨的徐千晴迴應表示,感謝大家的關心,還未收到判決書,會再跟律師討論。

去年5月,時任新竹市政府發言人的徐千晴爲反擊鄭運鵬民衆黨以基本工資2萬6400元徵黨工,酸「驗證柯文哲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的說法,在臉書發文貼出人力銀行徵才頁面,反酸鄭運鵬的徵才廣告,「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

由於鄭運鵬事後稱辦公室沒有徵才,認爲徐千晴沒有查證,提民事訴訟,要求徐千晴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案件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爲徐千晴的言論「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屬於個人意見表達,無從認定名譽權受不法判決鄭運鵬敗訴,徐千晴免賠。

當時徐千晴感謝法官,也感謝大家近日對她的關心與指教,希望未來願意參與公衆事務的青年,依舊有勇氣捍衛自己內心的價值。

但鄭運鵬不滿判決結果提出上訴,高院今天廢棄一審判決,改判徐千晴賠15萬元。

徐千晴今年初辭去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回到民衆黨上班。圖/取自徐千晴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