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告美女發言人徐千晴 法官勸「離苦得樂」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鄭運鵬不滿民衆黨前發言人徐千晴在臉書發文他像「詐騙集團」、提告求償6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決徐女免賠,並在判決理由「勸」,「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萌生一念之明,離苦得樂。

法官指出,鄭運鵬歷任多屆立委及民進黨黨團幹事長,公衆人物名譽相對於言論自由,應有較高程度的退讓,雖「猶如詐騙集團令人卻步」用詞稍微尖銳,引發鄭主觀情緒感受不佳,但無從認定名譽權受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