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敗訴理由出爐 屏東地院公開判決理由是這個
屏東地院30日審結判蘇敗訴,法官稍早公開判決理由,直指「雖選務人員疏未遵守作業規則,但對選舉結果不生影響」。(謝佳潾攝)
屏東縣長落選人蘇清泉不滿去年選舉結果,以1萬多票落敗,分別對當選人周春米與屏選會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屏東地院30日審結判蘇敗訴,法官稍早公開判決理由,直指「雖選務人員疏未遵守作業規則,但對選舉結果不生影響」。
屏東地院指出,蘇清泉所提出的爭議點,並沒有違反選罷法規定,僅極少數投開票所的選務人員疏未依屏東縣選委會編印的工作人員手冊辦理選務工作,但這對選舉結果不生影響,與選罷法第118條第1項規定不符,因此駁回告訴。
此外,法官還表示,經勘驗選票及評議判斷後,蘇清泉的有效票比中選會公告結果多出1張,即20萬6461張,周春米則多出2張,有21萬7539張,所以周春米的當選票數並無不實,也與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