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大媽被拒載狂譙警!扯國民黨大鬧臺北轉運站 拒繳罰金臉又腫了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臺南知名檢舉達人「蘇大媽」去年北上大鬧臺北轉運站,僅因服務員告知她「只剩最後排中間的位置」她不滿且大鬧。員警抵達現場處理時,不停勸蘇大媽冷靜、不要影響搭車秩序,但她仍持續嗆。事後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1萬元,她不滿提抗告,並主張「有一位自稱國民黨黨員的人對她叫囂」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她違法明確,抗告駁回。

本名寶蘭的「蘇大媽」抗告主張,去年11月22日晚間10許時,在臺北轉運站的和欣客運營業所,欲搭客運返回臺南,但在購票時,她不滿座位被安排到最後排中間位置,加上她向蔡姓服務員詢問「可不可以將裝有食物袋子寄放在機臺旁的杯水紙盒」,也遭拒絕,隨後並與姚姓站長跟蔡姓服務員爭吵不停。

和欣客運報警後,警方隨後抵達,發現她仍還在大吼大叫,並持續拿着手機撥打客訴電話,員警不斷勸說蘇大媽冷靜、不要影響搭車秩序,但她仍不予理會,陸續嗆聲,「不要叫我小聲」、「你管我要不要對她(站務員)罵,你有怎麼資格跟我講這些」等語,蘇大媽最後被帶回警局,被士林地院簡易庭依《社維法裁罰1萬元。

▲▼蘇大媽大鬧臺北轉運站。(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蘇大媽不滿要被罰1萬元憤而提起抗告,向法院主張,和欣客運取消她的乘載契約未說明法令依據,警察到場時也未說明依據什麼法規就對她盤查,甚至表示,當天旁邊有一位「自稱國民黨黨員的人士對她叫囂,警察卻沒有去制止」,對此,她認爲員警沒有依據偵查不公開原分開個別製作筆錄,且是員警在督導人員到場之前自行以自問自答的方式製作筆錄,強調她並無滋擾之情事,並請法院調取建成派出所、和欣客運之相關監視器畫面,以證明清白。

▼蘇大媽22日大鬧臺北轉運站,員警到場帶回。(圖/翻攝臉書社團阿蘭粉絲團仙姑/蘇大媽不追蹤搶先看」、「920公社」)

臺北轉運站姚姓站長出庭證稱,抗告人要放置自己的物品請我們保管,但我們沒有負保管責任,所以請她自行保管,但抗告人沒辦法接受,就在現場大聲咆哮,情緒激動,不斷辱罵及騷擾他人,同時也對站務人員、乘客、警察錄影,還要強行上車,最後才被警察帶走。

合議庭綜合事證,認蘇寶蘭確實在旅客衆多的臺北轉運站公共場所,持續不斷大聲喧鬧滋擾現場安寧秩序,違反《社維法》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裁定抗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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