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打三!館長師父騎車遇行車糾紛遭包圍 輕鬆一打三辯自衛法官認互毆裁罰
臺灣知名健身教練、「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始人館長陳之漢的搏擊散打師父、也是臺灣知名搏擊散打教練於志宇(49歲)日前在臺北市興隆路2段與人發生行車糾紛,由於雙方均騎機車,加上對方騎士與友人共有三人包圍他理論,於志宇認爲對方先罵他髒話挑釁,雙方爆發口角,於藉過人身手以一打三遊刃有餘,但也因此遭警方認定雙方互都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臺北行政法庭,法院裁定雙方各罰新臺幣2千元。
▲於志宇身手矯健,遭包圍仍多次打倒與他起衝突的民衆。(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於志宇身手矯健,遭包圍仍多次打倒與他起衝突的民衆。(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這起館長師父的行車糾紛發生在今年4月8日傍晚約17時左右,當時於騎機車行經興隆路2段220巷內,路旁陳姓男子(51歲)正準備從路邊牽車發動,於男當時騎車執行差點迎面撞上,雙方因此發生口角衝突、雙方當街爆發全武行。
根據監視器畫面,雙方一陣推擠後,於先出腿摔倒抱住他打算勸架的紅衣男子,之後陳男拿安全帽攻擊於男,於則機警閃過後出拳將他打倒,對方倒地後於男又前後出兩拳,雖然有友人幫忙勸架緩頰,陳男則多次被打倒在地幾無還手之力,雙方當街大打出手,路過民衆嚇得趕緊報警。
警方到場分開衝突兩造,雙方各執一辭,於志宇認爲對方牽車根本沒注意車流狀況,他下車理論,陳男就先爆粗口嗆他,陳姓男子指控於嗆他:人多了不起?你在不開心甚麼?由於雙方沒有共識,加上當街打架警方依社維法將兩人函送行政法庭裁處。
事後於志宇向法官解釋,他是因爲被對方包圍才自我防衛,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不採信,認爲雙方均有動手互毆,對此有媒體訪問搏擊教練於志宇;於表示:「當時被三人團團圍住,不但嗆他還先動手,當然只能選擇保護自己」法官判定依違反社維法裁定雙方裁法2千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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