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管理挨批不具約束力 環境部:再利用管理辦法修正中
固體再生燃料(SRF)爭議連連,民團今天再控訴環境部遲遲未訂定具強制力的SRF製造法規。圖爲舊衣及塑料混合製成的SRF。記者胡瑞玲/攝影
固體再生燃料(SRF)的製造與使用爭議不斷,今天環保團體、監督施政聯盟及立委陳昭姿等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控訴環境部遲遲未訂定具強制力的SRF製造法規,環境部迴應,現階段已依廢棄物清理法授權訂有製造技術指引及品質規範,也將整並現行SRF管理規定,擬訂定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事業廢棄物共通性再利用管理辦法,目前已初擬修法方向及條文草案,後續於徵詢彙整各界意見後,將依行政程序於年底前公告施行。
環境部表示,自2019年起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於該年訂定「固體再生燃料製造技術指引與品質規範」,2023年滾動檢討修正,規範包含廢棄物料源、製造廠應設置必要設備、品質管理、後端使用設施種類及污染防制設施等,並訂有SRF品質標準。
環境部表示,針對各界關心的SRF管理,現階段已依廢棄物清理法授權訂有製造技術指引及品質規範,爲提升指引與品質規範管理位階,將整並現行SRF管理規定,強化料源管理、製造規範、使用管理及申報監控,擬訂定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事業廢棄物共通性再利用管理辦法,目前已初擬修法方向及條文草案,預計年底前可公告施行。
環境部說,針對SRF使用廠,除既有空污法規已規定SRF使用廠於末端排放訂有對應的行業別或設施別排放標準外,環境部於今年6月20日及8月21日陸續預告5項子法修正草案,針對資源循環燃料使用等衍生的空氣污染課題,加嚴燃料成分、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排放標準及檢測頻率等規定,以落實污染防制工作。
環境部表示,已籌組「SRF營運體檢輔導團」,自6月18日起全面對SRF製造廠及使用廠進行體檢輔導,並提供業者改善建議,並將於9月份完成體檢報告及對外說明,同時就輔導過程發現問題研議精進管理措施,納入訂定管理辦法,以提升法規位階,並針對使用SRF燃料,檢討及整合空污相關法規,修正草案陸續預告及辦理研商會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