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兆文/敗壞軍人形象的後備指揮部參謀長
媒體報導,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少將參謀長丁大成與妻子張亮珠,爲了裝修新屋,透過朋友的介紹找到營造商阿志(化名),並要他擔任大包商,阿志依夫妻倆需求找來許多工班,然而張亮珠卻認爲價格太高,經常「晃點」廠商,讓大家叫苦連天,丁大成房屋裝修時,下令3位士官兵每日親赴全程監工,而妻子張亮珠則在一旁頤指氣使。
今年6月,阿志在上班前巡視案場,卻遭暴怒的張亮珠怒吼要他立刻上樓工作,一旁的吳姓男子連續2次掐住阿志的脖子,要強拉他上工,造成阿志左側脖子受傷,心生畏懼。
阿志無奈的透露,丁大成夫妻要求品質卻又不肯付出等值的價錢,許多細項工程都是業者額外贈與的,但只要讓張女不開心,翻臉像翻書一樣快,「昨天明明驗收完畢,但只要她今天心情不好,就開始找碴。」
今年6月22日當天,阿志趁着師傅在上午9點上工前,到處檢視施作進度,沒想到張女卻突然暴怒,要他立刻上樓工作,旁邊一名吳姓男子大手一伸,直接緊掐住阿智的脖子,要將他拉上樓,阿志嚇的踉蹌兩步,將吳姓男子手撥開,豈料張亮珠再次大吼:「押上去。」吳姓男子又再次掐住阿志的脖子,張女甚至還拿出兩條鐵鏈,將阿志的車子鎖住,讓他無法離開現場。
阿志事後向吳姓男子、張亮珠提告「傷害」、「妨害自由」,而張女也反告阿志「商業詐欺」,阿志無奈表示:「當初是爲了朋友才幫忙,我都快60歲了,第一次受到這種屈辱,簡直不堪回首。」
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是非黑白自有法院審理判定,阿志是經驗豐富之工程包商,若未遭受不公對待,怎敢向少將參謀長太太提告?若未遭受鎖喉傷害,拿不出證據,法院判決敗訴後,張亮珠可以提出誣告之訴,並可要求高額民事賠償,媒體敢大篇幅報導此事,想必經過一番查證,不然媒體也會吃上官司。
個人與丁大成毫無恩怨可言,但是就丁大成自己的辯解,深感不以爲然,在共軍嚴峻威脅之際,長期指派三名士官兵處理自傢俬事,敗壞國軍形象,足令親者痛仇者快!一個房屋裝修之事,弄得如此烏煙瘴氣,不管是能力不足還是過度官僚,都不利於民衆對國軍的支持,都讓現役和退役的軍人覺得痛心。
丁大成說:
「我因爲業務比較繁忙,有時候拜託自己的行政官幫忙處理這些事,像是拿錢給工人,看工人需要什麼之類的,我這樣做也是合情合理」。
行政官是中華民國的軍人,領國家給的薪資,應該爲中華民國執行公務,怎可要行政官到自己家上班,處理私人家中房屋整修之事?世界上有哪個國家的軍人,會做這樣的事情?這根本就是濫用權力的行爲,居然還大剌剌說:「我這樣做也是合情合理」,丁大成把違法當作合情合理,曾爲軍人的我爲他羞愧!
至於工人指稱全場監工的3名士官兵,丁大成說:「一名是隨從,另一名是太太的姪子,另一名是住在附近、沒有工作的可憐人,我每天給付他1500元,請他幫忙監工。」
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是欲蓋彌彰的謊言,隨從是要待在丁大成辦公室,協助丁大成處理公務,怎可到你家處理房屋整修?!所謂:「另一名是住在附近、沒有工作的可憐人,我每天給付他1500元,請他幫忙監工。」感覺更是好笑,房屋整修時間通常要兩個月以上,每天1500元,兩個月就要九萬元,誰會笨笨的增加大額的支出?!
丁大成坦承「因公務繁忙,不克如期交付廠商修繕款項,妻子也不便請假,所以由辦公室行政士利用休假期間轉交廠商款項,至於家人同乘公務車是順道載送,並非刻意指派。」
這段話已承認違法指派行政人員,去做他私人家務之事,「至於家人同乘公務車是順道載送,並非刻意指派。」公務車就是執行公務的車輛,根本就不可以有順道載家人的情事,公車私用,國軍數十年前已明令禁止,丁大成公然違反禁令,明明是嚴重的違規行爲,還有臉講順道載家人,公然欺騙社會,不會感覺可恥嗎?
越戰之時,南越軍官把軍車當自家車用,被美軍諷刺爲「家庭專用車」,美軍軍官認爲,越南軍官如此素質,戰爭絕對打不贏,果不其然越南亡國了。反觀美軍在世界各地,從來就是軍車軍用,公私分明。
丁大成是少將軍官,以公濟私甚是明顯,經媒體報導之後,敵軍是如何看待國軍素質?敵我開戰時,會懼怕國軍嗎?國軍基層辛苦的官兵知悉此事,心中感受如何?丁大成想過了嗎?!
熱門推薦》
►梅復興/美國對臺軍售:「要能移動指針」(上)
►張延廷/F-5E失事 加速「勇鷹高教機」量產進度纔是根本之道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