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與臭豆腐
臭豆腐就像豬血糕與蚵仔煎,被評爲外國人眼中最噁心的食物,可如果我說臭豆腐是臺灣文化之一,一個像是outsider的外國人,當然可以批評臭豆腐的噁心,說這是最低級的飲食文化。我會尊重這樣的評論,就像我也尊重自以爲優雅高級的鵝肝醬、牛排、鮭魚,因爲文化的醞釀來自族羣多年曆史的累積。但我不會踏到別人的家園,威脅着斷交併去禁止別人吃鵝肝醬,說千百年來鵝權受到壓迫,受到了多不「鵝道」的待遇。
相同的,死刑就像是臭豆腐,那也是我們的文化,就算不是文化,那也是我們臺灣多數人的選擇。何謂文化?多數人的選擇,不算是文化?說死刑不是文化,而是政治手段,那又如何?政治學開章明義第一句就說:政治本就是治理衆人之事。
我們都犯了一個邏輯上的錯誤,如果一個死刑的法令被訂定,有人明知故犯,使人受了苦難,難道不該受到處罰?如果擔心冤獄、誤判的產生,那麼我們該檢討改進的難道不就是司法的程序,證據的科學性?
死刑的廢除也不一定就是遏止暴力犯罪的神丹,如果親身走過南非,南非廢除了死刑,但是卻擁有極高的犯罪率與強暴率。南非民衆支持廢死嗎?問過的百姓,沒一個同意。那麼吃着鵝肝醬的人誰又關心南非婦女的人權與安全?
制定死刑也不見得就會激發更多的暴力犯罪,觀察一下中東卡達,受伊斯蘭教的影響,以眼還眼,血債血償是古蘭經所留傳的文化,古蘭經影響着立法,死刑存在許久,卡達與UAE卻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國家。
有人說順應潮流者昌,說廢死是一種潮流,是一種高文化內涵的表現,可當初毛澤東像神一樣的引領着破四舊運動,大家信奉着毛語錄,這樣的流行到現代來,早已被指責爲中國的歷史文化浩劫。
在沒有相對的文化、環境、與民衆素質作爲配合,貿然的廢除死刑,然道不怕開啓了潘朵拉的盒子,開啓了人性的貪婪,像南非一樣,成爲歷史中多數人的人權浩劫?
死刑被歸爲統治者用來統治人民的手段,並非替人民服務,但是我選擇支持死刑,因爲死刑讓我得以有安全感,相信因果與司法會帶來正義,相信死刑的嚇阻效力,因爲這些種種,所以我覺得跟多數人一樣,死刑的存在實質上替人民服務。
臺灣多數人支持死刑,爲什麼我們就要跟隨西方的改變,而不能自己走出一條不同的路?強迫我們多數人要放棄選擇的西方,不也是另一種文化霸凌?
外國人不愛臭豆腐,不代表臺灣人就不能吃臭豆腐。我在我的國家享受着臭豆腐,它可能味道不討喜,但是怕的人可以不要碰。
我選擇支持死刑。 我愛臭豆腐。
●作者陳憶君,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所博士生。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