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守收銀機」超商店員遭斷掌 砍人屁孩判賠218萬

陳姓少年搶劫超商,砍斷丁姓店員手掌。(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少年2017年2月因缺錢花用,又被譏笑不敢做大事,於是跑到超商搶劫,並砍斷當晚當班的丁姓店員左手掌。陳姓少年落網後,被少年法庭依強盜傷害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判陳男父親連帶賠償丁姓店員218萬元。全案可上訴。

▲陳姓少年落網遭判5年有期徒刑。(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全案發生在2017年2月5日晚間10點多,陳姓少年走進裕民街的萊爾富超商行搶,持刀砍傷死守收銀機的丁姓店員,導致丁左手掌幾乎被砍斷,僅剩一點皮膚相連,送醫過程一度命危,他也因爲行搶過程中誤傷左手韌帶,一度向父親謊稱自己打架被砍,直到陳父報案,才知道兒子是砍人搶匪,後在亞東醫院治療時被逮。

陳姓少年落網後供稱,因爲缺錢又被譏笑不敢做大事才犯案法官審理後將他依強盜重傷害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法官認爲,丁姓店員請求賠償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部分有理由,判陳少及父親須連帶賠償共218萬5800元,而勞動能力損失部分,因丁姓店員並未提出失能鑑定證明,也未提出交通費計算依據,因此請求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