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投領銜人發佈聯合聲明:若要辦公投應把選務人員納爲優先接種對象

中選會已在5月27日時公告三公投案成案,擬在8月28日連同重啓核四公投共有4案舉行。(報系資料照)

我國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5月中旬時將全國升爲三級警戒,並祭出嚴格的管控措施,而中選會已在5月27日時公告三公投案成案,擬在8月28日連同重啓核四公投共有4案舉行,公投領銜人包括江啓臣林爲洲黃士修、潘忠政等人今天發佈聯合聲明指出,若要在8月28日辦理公投,則應把選務人員納入施打對象規劃不在籍投票移轉投票、延長公投時間、提供防疫設備民衆,讓民衆安心投下神聖的一票。

聲明指出,中選會5月27日正式公告三項公投案成案後連同重啓核四公投案共計四項,公民投票程序即正式展開,依《公民投票法》第23條之規定公投將於8月28日投票。然進入三級警戒一個多月來中選會並未提出疫情下的明確相關指引與投票規範讓承辦選務工作地方政府、選務人員以及公投提案團體無所適從。

聲明提及,中選會必須在7月2日委員會議,明確告訴國人8月28日是否能繼續辦理公民投票?或是必須延期?如果有延期的必要,應如何修正《公民投票法》第23條之規定以茲因應?若因疫情而必須延緩8月28日公民投票日,中選會應明確向國人說明必須延期的理由?以及延至何時辦理公民投票?

聲明強調,若中選會決議如期於8月28日辦理公民投票,要求應立即將所有選務人員納入「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高風險接種人員專案第七類疫苗施打對象、提供充足防疫裝備及「防疫津貼」;因應疫情,中選會除應妥善規劃不在籍投票或移轉投票外,8月28日投票時間,應延長爲上午7點半至下午5點半止;中選會應加強宣導828全國公投日」及投票建議;提供安全環境與防疫設備讓民衆無後顧之憂進行投票;中選會與疫情中心應負起完全的責任,組成專家小組指導協助地方政府投開票場所之防疫及投票動線,讓民衆能安心投下神聖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