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探索建立生態信用行爲激勵機制,將企業降碳、減污、擴綠等表現作爲貸款審批、額度測算、利率定價的重要參考因素
中國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提出,健全金融機構內部管理體系。完善工作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綠色低碳轉型領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態信用行爲激勵機制,將企業降碳、減污、擴綠等表現作爲貸款審批、額度測算、利率定價的重要參考因素。優化流程管理,鼓勵將氣候和生物多樣性相關金融風險納入業務審批全流程管理,優化綠色金融業務審批管理,提高綠色項目審批效率。推動金融科技應用,探索搭建綠色金融服務平臺,深入推進數據共享,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賦能碳覈算、可持續信息披露、綠色識別、項目評估、風險管理,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強化機構設置和隊伍建設,鼓勵設置綠色金融專業部門或特色分支機構,出臺專項激勵制度,配置專項資源,組建專業團隊,設置專崗專職,打造專業化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