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先認真就輸了
在撰寫此篇評論前,容許筆者除了先向女模Cindy楊又穎年輕生命的消逝表達哀悼不捨外,雖說「死者爲大」,但不得不說的實話卻是,整起悲劇的最關鍵原因還是在於楊員自我的挫折容忍力與調適力出現問題。筆者無意詆譭楊員也不是想替那些「網路污衊式霸凌」者開脫「罪責」,而是,在現今網路無遠弗屆、穿透力超強的「現代生活模式」下,坦白說,面對網路世界,你根本就是「無從防起」而且還是「防不勝防」。
首先,無從防起的是,不是故意看不起我們網路執法人員的「專業」與「服務量能」,然而,就因爲網路世界的複雜、快速性乃至浮動IP 等多重屬性,早已不是職司網路犯罪偵防的公僕所能「全部勝任」,要先予以敘明的是,這是最基本的事實與真相,簡言之,就是「徒法亦不足以自行」。好吧,就算想學韓國知名影星宋慧喬的提告積極作爲,乃至其後最終獲得道歉的實質戰果而言,但試問,又有多少的人能有「那種美國時間」與「經濟能力」可以耗在無窮無盡的司法繁複訴訟當中?
其次,再論防不勝防,真的無需什麼高深的學術論理,說白點,有人的嘴巴就是賤,遑論還是矯情。檢視楊員哥哥所言,「抹黑造謠的人很可能就是她身邊的朋友,刊登出來後卻反過來要她不要在意,讓她非常苦惱,不知道可以相信誰,很遺憾她走不過這關卡」。再看看造成臺灣民主亂象的各種名嘴政論節目,他們的「題目下標」在爲規避法律責任追訴下,經常慣用的伎倆不就是打上問號嗎?說實話,根本不用腦、不用心只需用「腳毛」,也會知道節目所想隱涉的對象與方向究竟爲何?然而,你又能奈他如何?這也是那些所謂「讀書人的犯罪」通常會比一般的販夫走卒,來得更令人厭惡與瞧不起的原因。
也就因爲此種特性,我們實務上真的所能做的其實「並不多」。簡單來說,就只能說「誰要先認真、誰就先輸了」的來勉勵那些被網路霸凌的人。不是說立法規範不重要,而是立法充其量就只能「防君子而不能防小人」,除非像是美國網路霸凌受害者泰勒,天才小提琴家的同志網路性愛「偷窺」影帶,被惡意外流「罪證確鑿」可以追究外,屏除霸凌的道德問題,更深一層的言論自由、公共領域評論乃至要用「真名」的侵犯人權思維辯證,肯定將是「網路世代」一個見仁見智的無解難題。
准此,要想解決網路霸凌的難題,還是隻能援引類比一句老話,「網路『民主』的弊端,只能用『更民主』超越網路、不厭其煩的教育方式持續爲之」。諸如「靠北部落客」部分網友的行爲固然可議,但真正的最終關鍵還是在於受害者的「自我認知」與「心理素質」,因爲,嘴巴就長在別人身上,那是無法改變的客觀事實。也或許,在不斷的教育之外,我們就只能引用Cindy在遺書中所提,「每人都會爲保護自己而說謊,但請記得誰也騙不了自己,我將帶着事實到別的地方去,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地獄」來作爲道德約束總結。
但願就像楊員哥哥所言,「我妹妹的手機一直傳來大家安慰的訊息,我們無法解鎖、更捨不得關機,希望能讓我妹妹感應到其實愛她的人,遠比抹黑她的人多很多」,Cindy,希望妳一路好走。
●作者胡文琦,臺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