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桶屍命案 王閔正泯滅人性判處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這樣判

臺中雙桶屍案殘忍冷血,王姓男子等人殺害蔡姓少女等2人,手法兇殘,並桶屍棄置。(圖/ 臺中檢方提供)

前年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王閔正等人共同殺害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並裝桶棄屍,王閔正遭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依2個遺棄屍體罪將王男判處1年10月徒刑定讞,王涉嫌殺害2人部分,撤銷無期徒刑,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認爲,二審認定王男不顧男女朋友情誼,共同剝奪蔡姓女友之生命,過程中雖因害怕而暫時躲避至門外,但未防免死亡結果之發生,所爲泯滅人性,判處無期徒刑,有理由欠備之違誤,且殺害黃男部分也有調查職責未盡、理由不備之違法,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16歲蔡姓少女及54歲黃姓男子經家人通報爲失蹤人口,檢警接獲檢舉疑遭殺害循線追查後,2020年11月16日陸續拘提徐等7名成員到案,並前往苗栗縣銅鑼山區搜索,查獲裝有黃男屍體塑膠桶,且在徐男的住家起獲裝有蔡姓少女屍體的塑膠桶。

判決指出,王閔正與徐德益(另行審結)、陳姓少女,因與王閔正之同居女友蔡姓少女有嫌隙,2017年5月間,3人與蔡先在1樓客廳飲酒,由徐德益假藉神明起乩,指責蔡不知檢討,並一直要蔡喝酒,後來蔡因不勝酒力返回2樓房間休息。王閔正、徐德益等人尾隨上樓,用鐵錘重擊蔡之頭部致其昏厥在牀上,徐德益再持刀殺死蔡,數日後,3人合力將屍體以塑膠袋包裹並裝進大型塑膠桶內。

數日後,再將塑膠桶搬移至王閔正家所有之農地,並由陳姓少女在桶外寫上有毒勿碰之標語而棄置在該處,又隔數日後再載往養狗場藏放,直到2020年11月18日警方在徐德益之戶籍地查扣裝有蔡的屍體之藍色桶子。

另王閔正與徐德益等7人在2019年將黃姓男子強押上車,對黃注射毒品海洛因後,持槍朝黃之頭部射擊致死,數日後,共同將屍體裝入新購買之橘色塑膠桶內,另倒入2至3包之水泥粉後,棄置於苗栗縣竹林旁,2020年11月18日爲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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