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八里雙屍命案判無期! 謝依涵「逃過死刑」

▲殺害陳進福夫婦謝依涵,3度遭判死刑,更二審今天上午宣判結果。(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歷審3度均遭判死刑,她在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12月最後一次庭訊時,放棄到庭聆判,遭外界解讀她自認仍會判死刑,不敢面對。更二審今天上午11時宣判,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僞造文書及詐欺取財部分撤銷原判決。

謝依涵在2013年2月仍任職新北市八里區媽媽咖啡店長時,以藥物迷昏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後,持刀殺害2人,並棄屍於淡水河畔紅樹林,取走張翠萍的皮包後,更變裝盜領陳的存款35萬元臺幣,一、二審和更一審均依強盜殺人等罪判她死刑,但最高法院兩度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高院,要求查明謝依涵是否可教化事項

謝依涵曾在更二審合議庭中指出,她並不是要謀財才殺害陳進福夫婦,案發前半年到診所拿安眠藥、以及盜領張翠萍帳戶的錢,「這都是陳進福的計劃和想法」,夫婦兩人間表面上看起來感情和睦,但其實並不是事實;謝還說,與陳進福間的「不倫戀」,2年內約有5、6次。被害人家屬律師當時則痛批謝女,「謊話連篇,心機講故事能力超乎想像!」

高院更二審曾傳訊輔導謝女近20次的牧師黃明鎮、負責心理鑑定的臺灣大學助理教授趙儀珊等人證稱,謝依涵在經過監所教化、宗教輔導後,對罪行產生愧疚自責之心,其「教化成功可能性高」;且謝在知道前男友仍希望與她通信維持友誼後,崩潰大哭,「矯治可能性高、再犯可能性低」,當時引發社會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