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桶屍命案 共犯王閔正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臺中雙桶屍案殘忍冷血,徐姓主嫌等人殺害蔡姓少女等2人,手法兇殘,並桶屍棄置。(圖/ 臺中檢方提供)
臺中雙桶屍案殘忍冷血,徐姓主嫌等人殺害蔡姓少女等2人,手法兇殘,並桶屍棄置。(圖/ 臺中檢方提供)
臺中市於2021年傳出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主嫌徐德益與王閔正等6名共犯聯手殺害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並裝桶棄屍,臺中地院一審判處徐德益2個死刑,王閔正無期徒刑;被告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今(27日)撤銷王一審判決,但仍判無期徒刑,主嫌徐德益與共犯將另行審結,王可再上訴三審。
16歲蔡姓少女及54歲黃姓男子經家人通報爲失蹤人口,檢警接獲檢舉疑遭殺害循線追查,發現從事土地買賣及貸款的徐德益涉有重嫌,自2020年11月16日陸續拘提徐及王等7名成員到案,並前往苗栗縣銅鑼山區搜索,查獲裝有黃男屍體塑膠桶;且在徐男的豐原老家起獲裝有蔡姓少女屍體的塑膠桶,該起雙桶屍殺人案震驚社會。
檢警調查發現,徐德益於2017年間栽贓16歲蔡姓少女侵吞贓款,叫唆王及另名陳姓少女灌酒後由再鐵錘擊頭、利剪插胸、菜刀割頸切斷氣管,蔡女死後裝入塑膠桶灌水泥,桶屍藏放在徐豐原老家。
2019年徐因恐黃姓男子作證土地糾紛案,竟叫唆王等強擄並開槍擊斃黃男,之後將黃男屍體裝入塑膠桶、倒入水泥,桶屍棄置苗栗山區。
臺中地院一審2022年4月7日宣判,認定徐德益殺害蔡姓少女、黃男,手段極端殘酷,依2個殺人罪均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其手下王閔正、林宥廷也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其餘張、童、宋及趙等4人,各依殺人罪等判12年8月至19年6月不等。
其中王閔正提起上訴,臺中高分院認他共同殺人罪共二次,罪證明確,惟原判決有部分違誤,撤銷改判,部分上訴駁回,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仍得上訴最高法院;而主嫌徐德益與其他共犯將另行審結。
判決書指出,王閔正坦承有共同下手殺害蔡姓少女,及駕駛自用小客車挾持黃姓男子二次參與棄屍等語,雖王閔正未於黃姓男子被殺害時下手,但參與事前同謀,仍認定爲共同殺人罪,且二次參與棄屍犯行。
臺中高分院審酌王閔正以鐵錘重擊蔡姓少女致死,惡性重大,且犯後另犯二次遺棄屍體罪,但王均坦承犯行,且並非主謀及首惡,撤銷王一審判決,仍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