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標示 糖量、咖啡因成雷區

飲料業者在標示總糖量或總熱量時,容易與實質不同。手搖飲示意圖。圖/Ingimage

炎炎夏日,手搖飲成爲消暑聖品,衛福部食藥署公佈「一一三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結果發現,總糖量或總熱量,與實質標示不同、咖啡因含量多寡與標示不符爲兩大地雷。營養師建議買手搖飲「不加料」,以免熱量超標。

食藥署、各縣市衛生局共稽查三八四家現場調製飲料、冰品等業者,抽驗四七四件,其中卅七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百分之七點八,廿六件屬於標示不合格,多半爲飲料店業者,包含原料產地、總糖量、總熱量、咖啡因含量等內容。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飲料業者在標示總糖量或總熱量時,容易與實質不同,這次稽查,衛生局要求業者現場調製飲品,帶回實驗室檢測總熱量與糖量,如超過上限百分之廿即違規,例如標示限量一百大卡或一百公克,上限就不能超過一二○大卡。

另一項常見違規原因爲咖啡因含量,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表示,含咖啡因成分的現場調製飲料需標示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或以「紅、黃、綠」等燈號標示,如每杯咖啡因大於等於二○一毫克爲紅色、一○一至兩百毫克爲黃色、小於等於一百毫克則是綠色。

臺北慈濟醫院營養師侯沂錚表示,想喝手搖飲,應把握三大原則,首先,透過連鎖飲料店揭露的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等標示,挑選適合品項;布丁、養樂多、蜜汁熬煮芋頭等熱量偏高,挑選飲料時儘量不加料;循序漸進調整甜度,先選擇微糖,慢慢調整至無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