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法規 北市老舊校舍修繕 將放寬
北市以平均地權基金支應老舊校舍修繕費用,但須先繳到公庫,再由公庫撥款動支,限額10%,今年換算僅37億多元,議員認爲應該放寬。議會民政委員會昨初步決議,須將10%上限提高或移除,已繳回公庫的5成用於校舍改建。
臺北市多數校舍屋齡超過50年,出現壁癌、漏水及重新修繕等問題,北市府以平均地權基金去支應,不過,受限於法規,若不在重劃區的校舍,必須要先繳回到公庫後才能支應,但民國94年時,北市議會附帶決議,回繳費用不得超過10%。
地政局說明,中央法規規範,平均地權基金不得使用到非重劃區校舍,因此能夠調整的是當時北市議會的附帶決議。
議員遊淑慧表示,現在修繕的老舊校舍主要是當年偷工減料的海砂屋,應該放寬平均地權基金的解繳公庫的10%比率,拉高到1百億元去支應校舍修繕,同時也會建議北市立委向中央說明。
民政委員會第一召集人曾獻瑩裁示,爲了要讓平均地權基金的解繳到公庫額度從10%放寬,因此先行將37億預算暫擱,同時會先以北市府跨局處商討,北市府、蔣萬安也要向中央反映。
曾獻瑩也說,因平均地權基金也得用於社子島開發案,最快2026年底公告,屆時若啓動徵收,費用高達400多億,但2025年底平均地權基金只有345億,屆時恐負債,甚至得貸款,因此也會無力回饋教育與公共建設。地政局長陳信良說,基金使用還是會滾動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