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掉計程車上 來回車資僅300司機卻索一千
▲ 司機撿到乘客掉在車上的手機或財物,公司規定要聯絡警局或是回報車隊客服。(圖/記者李毓康攝)
高雄市一名何姓女子搭乘計程車丟了手機,拜託司機送回,司機開口要來回車資1000元,但她透過電腦手機定位發現司機所在的位置離她不遠,來回車資約300到400元,認爲司機趁機跟她多收費,雙方差點吵起來,還好司機最後同意用跳錶方式算手機送回去的車資,雙方纔沒爆發更大沖突。
何姓女子24日搭計程車回楠梓高楠公路的朋友家,不慎將手機掉在車上,拜託司機送回,司機聯絡她說,他人在小港機場,要跟她收來回車資1000元,但她開手機定位發現,司機人在華夏路,來回車資約300到400元,覺得司機騙很大。
何女說,一開始司機沒那麼心甘情願把手機送回來,「他就是先開口,就是說送回去可以啊!1000元(車資)。」「他滿堅持就是送回來(要求)1000元,然後也不送到警局,那時候他就有說,現在手機是好的,那送到警局是不是好的,我就不知道。」後來是多位朋友跟司機溝通,司機才答應用跳錶的方式算手機送回來的錢。
過了一陣子,計程車司機把手機送回來,一名男生到外面請他等一下,何小姐的朋友表示,看跳錶差不多是300元多一點。何女出來,看跳錶給了司機300多元,拿了手機就進去屋裡,男生留下來跟司機說謝謝。何女表示,司機在電話中口氣不好,但見了面就和緩些,稍微讓她沒那麼驚嚇。
求證司機車隊,司機因爲晚班,白天聯絡不上,主管代爲說明,遭控司機車隊經理王彥彬表示,「第一時間請他們(司機)直接送到警察局,因爲警察局是一個非常公正的地方。」
像手機或錢掉車上,司機撿到,公司規定要聯絡警局,不然就是回報車隊客服,車隊經理說,雖然有些客人拿回遺失的錢或手機後會主動給司機報酬,但那是看客人意願,他們不勉強,這次若查出來司機真的主動要錢,會要求他再上教育訓練,若情節嚴重可能調職。(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