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詐欺與臺灣
蔡育岱 譚偉恩
任何一種食品欺詐(food fraud)的犯罪都會導致公共衛生的脆弱化,並破壞消費者與市場間的信任關係,其影響至巨,難以估量。在諸多已浮上臺面且堪稱重大的食安事件(食源性疾病的菌體、化學用藥成份的殘留、生物恐怖主義的威脅)中,食品欺詐或是基於經濟誘因而刻意爲之的造假行爲幾乎可以串聯起所有食品不安全問題的方方面面。白話一點說,欺詐性的食品犯罪者在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同時,將社會不特定多數人的衛生安全還有整個市場的自由化機制給犧牲了。
針對因爲跨國食品貿易而越來越多的食品欺詐犯罪,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和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在幾年前展開密切合作,於北美、亞洲和歐洲地區針對市售的多種食品或相關的加工食品進行非例行性稽查。日前在名爲OpsonIII的行動任務中,【1】上述兩個刑事組織共計破獲高達1200萬噸的違法食品,顯示食品欺詐和其衍生出的犯罪已成爲全球性的安全問題(security issue)。毋寧,食品欺詐的跨國犯罪現象已經不是單一國家能自行解決的,而這樣的問題若不能有效控制,很快地便會在市場上引起負面衝擊,特別是食品進口國與食品出口國之間的摩擦,或食品生產者與食品消費者間的法益對抗。
食品欺詐現象的「全球化」與幾個國際趨勢的動向有關。首先,非法食品中海鮮類食品佔了大宗,這意謂着國際消費市場對於此類食物的需求甚高。在全球環境因氣候變遷而廣受影響的現況下,漁獲量與其它水產食品的供應量已不能滿足人類消費所需,不當、非法,甚至是造假的海鮮類產品在有利可圖的經濟誘因下,自然也就相應而生於市場。第二,食品來源與食安風險的關係需要進一步釐清。多數人有一種直覺,認爲進口食品因爲不易追縱其生產履歷或意外發生時的產品製造人責任,所以傾向建議用消費本地食品的方式來減少食安意外或食品欺詐之犯罪。
然而,單單臺灣過去一年內所爆發的本土型食安問題便足以證明上述觀點的說服力微弱。最後,食品衛生安全的問題有時會與糧食安全或是糧食自主性(food sovereignty)產生交集,此時一國的農業政策、境內支持措施,還有農業貿易的開放尺度都要列入考慮。易言之,食品欺詐不是簡單的經濟犯罪,而是糾結於各國食品政治及國際食品貿易制度的結構性病態。於是乎,打擊食品欺詐是理論上該爲之事,但實際防堵此類犯罪的過程可能伴隨一國經濟收益的縮減,或是面臨外國(尤其是食品出口國)龐大政治壓力的風險。
食品欺詐導致的不安全對於國家或是國際社會的衝擊不亞於金融風暴,而因它所生的實害一旦出現,無數消費者的健康法益必然受損。更令人擔憂地是,食品欺詐開始與組織犯罪結合,仿效合法業者以「工業化」的製程來大量生產違法食物,然後將犯罪的所得用於人口走私、資助暴力活動,或是投資金融商品以間接操弄匯率、股市或一國貨幣的供需等。有鑑於此,高度仰賴食品進口的臺灣應該要在政策面轉向多關注食品安全的公共衛生層面,而不是單單偏重經濟成長或是貿易自由化,同時防疫或相關單位的施政要更側重事前預防,而不是食安危機發生後的因應。最後,政府要學習與私部門合作,善用民間產業在市場上的敏感性和專業能力,雙方互助一起打擊食品欺詐,還給人民一個安心的食品消費環境。
【注1】此任務共計有33個國家參與,在亞洲區域僅有南韓、泰國、越南三國加入食品欺詐犯罪的刑事偵搜。因此,一個極可能的推論是,目前行動所查獲的違法食品(例如假酒、過期食物等)數量只是國際食品不安全「冰山一角」,而不是全貌!
●作者蔡育岱,中正大學副教授;譚偉恩,政治大學博士研究生。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