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NCC之密件 謊言 錄音檔(褚瑞婷)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資料照片)

鏡電視是在今年初甫通過申設許可的新聞臺,是NCC睽違10年纔再次發出的新聞臺執照。鏡電視以「民間版公視」自詡,接受NCC提出數十項的最嚴格附款,並揹負外界從設立到開播以來的種種質疑眼光,開播至今5個月,乍看之下的確表現不俗。可是,爲什麼一個能好好運作的電視臺,卻總是與黨政結構和遊說關係牽扯在一起?

由於TVBS的移頻案,讓鏡電視許可案的黑幕再度被掀開。今年3月,鏡電視爆發嚴重的股東內鬨人事爭議,當時就已有立委爆料鏡電視前董座裴偉與鏡電視之間的種種複雜往來關係,要求NCC徹查,重新檢視鏡電視是否有違反所規定之附款,並要求NCC應公佈結果,若有違反情事,應收回鏡電視的申設許可。但無論是當時或現在,NCC都以「依法調查」作爲一貫的官方說法,而回復給立法院的調查報告也無關痛癢。但近日被曝光的錄音檔卻紮實地賞了NCC一記耳光。

此次錄音檔的日期是去年12月17日,是鏡電視正式取得執照前的1個月。而股東裴偉早在去年5月就已請辭董座,以符合NCC要求《鏡週刊》與鏡電視必須分割的要求。NCC更將這點列入許可附款,要求股東必須遵守經營權跟所有權分離原則。換句話說,無論是裴偉請辭董座,還是《鏡週刊》與鏡電視切割,可說都是NCC量身打造的「裴偉條款」,希望鏡電視的實際營運能與股東保持一定距離。

然而,此次錄音檔卻打碎了NCC的美夢。至於錄音檔的內容真假,多方關係人都在各說各話的階段。從錄音檔的部分內容看來,裴偉對鏡電視的營運仍有一定的影響力,而這也表示鏡電視可能已違反NCC最嚴格的附款。對此,NCC委員林麗雲、王維菁在當時提出的不同意見書就已對此示警,兩位委員認爲,申請人號稱股權分散,但對實質控制人仍有疑慮。由此顯見,在NCC的審覈期間,黑幕早已存在。

不過,NCC被府院黨施壓也不是頭一回了。兩年前,總統府被駭客入侵時,外流的密件當中就盛傳有NCC的人事案及中天新聞臺撤照計劃,儘管總統府聲稱這是變造文件,但之後密件內容都陸續成真。對照這次的錄音檔事件,NCC疑似再度因爲府院壓力而讓鏡電視闖關成功,大家也就不那麼意外了。

NCC號稱獨立機關,擁有監理甚至審覈所謂「第四權」傳播媒體的極大權力,卻總是爲了政治力折腰。陳耀祥擔任主委的兩年多來,NCC牽涉的爭議不斷,獨立機關該有的公信力早已喪失,更何況先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創傷還沒撫平,如今應府院要求發放鏡電視執照的疑雲又起,再加上過去的密件事件,已被視爲新東廠的NCC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作者爲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